宜宾市三江中《三江教育》刊物的期刊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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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三中宣传工作管理意见
稿源:&审稿人:&上传人:宜宾三中&点击数:5433&&发布时间:
宜宾市三中宣传工作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学校形象,扩大办学声誉和影响,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意见。
一、建立相应机构,落实宣传人员
1.宜宾市三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鹏宾
副组长:沈乃炜、何舰
成员:各处室、年级(级部)正职人员
2.《宜宾三中学苑》编辑组
总编:郑鹏宾
副总编:沈乃炜
主编:李接华
采编:各处室、年级(级部)信息员
3.《三江教育》编辑组
总编:郑鹏宾
副总编:邹乘德
主编:郭跬
采编:王伦贵
4.“宜三中校园网”管理组
组长:何舰
副组长:刘彬、单本毅
成员:何勇、张勇、李接华
5.学生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何舰
副组长:单本毅、王毅
成员:吴燕、杨智艳、孙晓煜、徐开帝
二、明确基本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1.《宜宾三中学苑》涉及学校新闻、各方面工作活动报道和师生文艺性作品的发表,各处室、年级(级部)应及时提供活动信息、新闻稿件,鼓励师生踊跃投稿。
2.《三江教育》主要编发学校管理、德育工作、教学教研文章,突出理论性、针对性和原创性,努力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刊物影响。
3.充分借助网络平台,搞好学校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校园信息,力求学校网站版面活、更新快、图文并茂;掌控网上舆情,注意互动引导。
4.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内容上要长期工作和即时信息结合;学生文艺社团活动开展要管理、扶持、引领。
5.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联系,主动向各类媒体提供新闻,与媒体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策划开展学校形象宣传、专题宣传,积极配合媒体的正常新闻采访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要求,施行专项奖惩
1.《宜宾三中学苑》处室、年级(级部)任务:1).德育处、教务处、体艺处和年级,每月至少投稿3篇;2).党委办、行政办、总务处、教科室、国际部每月至少投稿1篇。
2.宜三中学校网站:信息更换主要根据学校党政作出的决定和《宜宾三中学苑》收集的内容来发布,每月平均应至少发布3条。
3.《三江教育》稿源主要为年度教师论文评奖参评文章和校内外教师主动投稿,每季度出版一期。
4.校内外固定宣传橱窗,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大型活动的开展,由德育处、体艺处根据情况进行活动橱窗宣传。
5.考核按年度进行。处室、年级(级部)稿件统计作为学校行政效能考评的参数,学生投稿按班级统计作为班主任班务管理和语文教师习作指导予以专门评奖。
6.《宜宾三中学苑》三版教师作品在50元/篇内酌奉稿酬,四版学生习作发给证书和奖品;《三江教育》采稿,年终按50元/篇计发稿费。
本意见从二○一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二○一一年元月
宜宾三中版权所有 宜宾三中信息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50号&邮政编码:644000
联系电话:行政办公室&教学处&招生办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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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关于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实施意见
稿源:&审稿人:&上传人:陈捷声&点击数:388&&发布时间: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关于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务本、崇实、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规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激发广大教师献身教育教学事业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热情,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保障符合任职条件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和《宜宾市人事局、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宜人办发[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申报条件、评审推荐原则及程序
1.组织领导:评审推荐工作在学校职务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学校中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评审工作。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改革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立由高级教师组成的专家库,其中语、数、外学科各民主推荐4人共12人,政、史、地、理、化、生学科民主推荐各3人共18人,体育艺术学科民主推荐共3人,其他非高考学科(如无高级教师,可以由中级教师代)民主推荐3人,加上校级领导6人,合计42人的专家库,每年调换三分之一。每年评审推荐工作前一天,由校纪委2人、校教代会执委会3人组成监督组,随机抽取12人,加上校级领导不超过3人(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其中一人兼任组长)组成评审组。
2.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须符合《宜宾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推荐原则及程序:评审推荐工作本着个人书面申报、组织考核、评委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学校对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先进行量化考评,具体考评为105分,其中参评教师综合情况占100分,评审委员会评价占5分,按评委推荐票的相应比例计分。参评教师综合情况包括学历,任职年限,获奖情况,论文发表,课题研究,赛课情况,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情况,学生评价,教学质量考核,学科竞赛成绩等十项内容。
各项量化考评分由相应职能部门打分签字后,报行政办汇总后在全校公布,经公示并由评审组审核无误后,以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其中若加上评委打分相同者,硬分(不含评委打分)高的优先,硬分相同,教学质量得分多者优先。&&&
推荐采用差额为1人,不等额投,依次递补。只提供一次补投的机会,没用完的名额留在下年用。评委投票须过半数后,才能推荐上报。&&&
所有拟推荐上报人员均应在校内公示后推荐上报。
二、参评教师综合情况评分原则:
&(一)、学历情况(4分):
&学历为专升本,得1分;全日制本科,得2分;研修班结业,得3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得4分。
(二)、任职年限(8分):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得1分;每增加1年,得分增加1分,最高可增加到8分。到屏山、珙县支教的教师,支教1年按2年计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三)、获奖情况(6分):
&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过校级荣誉称号(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青年教师标兵、管理及工作能手)的,每获得一次,得1分;获得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得3分;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得6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四)论文发表或获奖(5分):
1、申报高级职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撰写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类报、期刊(正刊)上发表,或在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主办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论文评选中获奖,有5篇及以上得5分,有4篇得4分,有3篇得3分,有2篇得2分。
2、申报中级职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撰写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类报、期刊(正刊)上发表,或在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主办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论文评选中获奖,有2篇得5分,有1篇得3分;在市级刊物(含我校《三江教育》)发表,或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论文评选中获奖,有1篇得1分。
3.此项最高得分为5分。
(五)、课题研究(5分):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研人员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调研项目获得省政府等级奖,得5分;主研人员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调研项目获得市政府等级奖,得3分(有2项及以上市政府等级奖视作1项省政府等级奖评分);主研人员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得2分,正在研究未结题的得1分;主研的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的,得1分。
此项最高得分为5分
(六)、教师赛课(6分):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优质课(含主题班会、教师风采大赛)竞赛,获省一等奖以上得6分,获省二等奖得5分,获省三等奖得4分,获市一等奖一次得3分,获市二等奖或县、校(限&国示&校)一等奖一次得2分,获市三等奖或县、校(限&国示&校)二等奖一次得1分。此项得分不累加,取教师最高奖励计分。
此项最高得分为6分。
(七)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情况(8分):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曾担任过二年班主任、教研组长(含在各处室或级部任干事的)工作的,得2分;每增加1年,班主任增加1分,教研组长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8分。
(八)学生评价(5分):
& 近3年本校学生评价综合位次按三个等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50分)
1.按《宜宾市三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对教学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按考核得分折算。
2.考核得分的计算:原则上按近三年每年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计;如在本校工作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在本校工作实际年份的平均值计。
3.此项最高得分为50分。
(计算公式:该项得分=考核平均得分&0.5)
(十)、学科竞赛成绩(3分):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体育比赛、艺术比赛等,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得3分;国家二等奖的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得2分;省二等奖的得1分;省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得0.5分。此项得分不累加,取教师指导赛课最高奖励计分。
此项最高得分为3分。
三、评审小组评价(5分)
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认真审阅申报人提供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属实的具体材料,经充分评议后,各评审委员独立推荐。
2.参评教师此项得分=评审委员推荐票数*5/15。
四、参评教师得分计算:
& 参评教师得分=教师综合情况得分+评审委员推荐得分
五、特殊说明:
1、距离退休两年内,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经过量化打分,优先推荐上报。
2、2014年援藏支教的教师,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服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回校后当年给予推存;只服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回校后第二年给予推存。
3、根据《宜宾市三中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参评教师在近3年内,受到一般教学事故(三级)处理的,总评分扣2分;受到较大教学事故(二级)处理的,总评分扣4分;受到重大教学事故(一级)处理的扣8分。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 &&&&&&&&&&&
&&&&&&&&&&&&&&&&&&&&&&&&&&&&&&&&&&&&&&&&&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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