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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尼玛,这到底是要闹哪样,_酉阳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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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尼玛,这到底是要闹哪样,收藏
  近日,记者采访了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采访中,陈枢称李某某案件中另外四名被告并没有当庭认罪,四名被告当庭认罪不是事实。  以下为律师陈枢受访部分实录:  主持人:这次还有一个比较受关注的点,就是说一共是五名嫌疑人,其中四位已经认罪并道歉了。那么您这边对此有什么评论?  陈枢:这个事情反映出来的不实,因为我就在庭审现场,在供述人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有三个被告人表示对起诉书没有意见,两个人有意见,也就是说不承认这个事实和罪名。在质证阶段,只有一个被告承认事实,另外四名被告没有承认实施强奸,而是认为自己是一个卖淫嫖娼行为,这个都是法庭记录在案的。但是后面的法庭辩论阶段,有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发表了构成强奸罪的辩护意见,而我们发表的是被告不构成强奸的辩护意见,无罪的辩护。但是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以后,法庭没有询问被告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是否同意,尤其是对律师的有罪暨构成强奸罪的辩护意见是否同意。这个就出现一个差异:被告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不是代表了被告的意见?我认为不能代表被告的意见,因为辩护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他可以就案件的性质和事实独立的发表他的辩护意见,而被告本人很可能和他(律师)的辩护意见有可能是不一致的。因此,律师发表了有罪的辩护意见。而在事实调查阶段,被告坚持无罪的看法和意见,那么以哪一个为准法庭应该询问被告:你是否同意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你是否同意你构成强奸罪?但是这个没有问,所以说现在四名被告承认自己构成强奸罪这个不是事实,而是其四名律师认定的尼玛,这是不是造遥啊。--------------------来自防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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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尼玛狗咬狗到什么时候--------------------来自防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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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峰没有菱角的时候       ————你说得对,你们说得对,你们说得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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