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美丽乡村项目介绍哪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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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7号),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抓紧做好项目库建设和2015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待省财政厅结合2014年工作考评结果确定申报权后,各地按时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纸质和电子版)报至省财政厅1605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权。
联系人:张书文&& 李予川
附件: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3月6日
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为指导各县(市、区)编制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顺利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7号)精神,制订本项目指南,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和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区所辖的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兼顾中心村,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和黄河滩区(&三山一滩&)扶贫攻坚区域的扶贫搬迁重点项目,以及列入全国重点镇和传统文化村落,其项目可优先纳入试点申报范围。
三、建设内容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支持开展道路(桥涵)、供(排)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照明、绿化、供电、通信、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是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体娱乐广场、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沿路、沿河、沿景区等的环境综合整治。
四、申报条件
1.内容符合要求。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必须考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清洁生态项目内容。涉及新建村镇(社区)项目的要统筹考虑保留村镇的环境综合治理。
2.规划设计合理。项目规划应建立在本地区域特征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与各类规划合理衔接,并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布局变化。规划设计完整、成熟,能满足项目评审的需要,并达到项目实施的要求。
3.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所需手续等应当完成审批程序,涉及移民、拆迁补偿、安置等必须没有遗留问题。
4.项目资金落实。项目市县能够加大对项目投入力度;有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探索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参与等筹资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具体,并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承诺函及相关情况证明。
5.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申报县(市、区)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没有发生影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组织保障充分。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7.资源禀赋优良。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有一定产业基础、经济相对比较发达、交通比较便利、生态环境较好、人口集聚规模较大;中心村(特色村)应自然风景、田园风貌、传统文化和古建筑村落、特色产业等条件较好且有一定人口集聚规模。
8.工作基础较好。项目所属县上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良好;乡村领导班子执行力和公信力较强;村民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愿强烈、积极主动,民风良好。
五、资金落实与使用
1.财政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区别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的不同项目类型分别给予不同定额标准的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原则上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省级奖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中心村项目不低于300万元。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规定,加大对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2.整合建设资金。市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整合资金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和项目衔接,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县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将不同项目统一规划、资金统一使用。整合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项,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建设。
3.统筹社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及个人捐赠等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文化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公共交通、商业网点、修闲健身、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标准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立足于当地实际,充分体现前瞻、科学、经济的特性。项目的土地使用标准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设计和建设标准应按照各类项目的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主要依据如下:
1.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2.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2012年4月);
4. 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七、立项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绩效、择优的原则,在建立滚动项目库和绩效挂钩确定申请项目权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纳入试点的项目,同时,强调绩效引导,适时增加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
1.建立项目库。一是市县推荐。各市、县(区)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地已经完成规划设计、将要实施的项目,在项目选定方面应体现多样性、灵活性,要充分考虑项目区的不同条件、特点;二是现场考察。省财政厅接到市县推荐项目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项目选点、规划设计等;三是建立滚动项目库。省财政厅将通过现场考察的的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库的建设要常态化,做到储备一批、规划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原则上,纳入当年的实施项目须从项目库中产生。
2.确定项目申请权。一是按因素法测算。按农业人口等因素测算各县(市、区)的拟分配资金规模;二是引入绩效因素。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美丽乡村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对因素法测算的各县(市、区)拟分配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并确定各县(市、区)可用的资金规模(按1:1.2的比例);三是确定申请项目个数。在可用资金规模内,确定该县(市、区)可申报的项目个数。平均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
3.提交实施方案。各有关县(市、区)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的项目个数,按照《河南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见附件1)编制实施方案,在报经县级政府确定后,由县、市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直管县直接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4.立项资格审查。省财政厅对参与竞争立项的县(市、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实施方案和项目县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资金等严重问题的,将取消竞争立项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项目县的项目,才能进入竞争立项程序。
5.专家评审方案。省财政厅组织、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专家组,按照美丽乡村试点实施意见和试点项目指南等有关规定,集中封闭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项目。上年度美丽乡村项目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的申报项目如通过专家评审环节,可免予现场答辩,直接纳入试点项目名单。
6.进行现场答辩。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进行现场答辩,然后专家组根据各项目县(市、区)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答辩分为情况介绍、专家质询两部分。
一是情况介绍。由进入陈述环节的项目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其项目主要情况进行现场介绍,时间3分钟;二是专家质询。由专家组的专家对其所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项目县相关人员对专家所提问题进行说明,时间5分钟。
7.综合情况评定。省财政厅根据各项目申报县在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两环节的得分情况,按照7:3的比例加权计算各县(市、区)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初步选定试点项目名单。
8.网上立项公示。省财政厅将初步选定的试点项目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试点项目名单。
九、申报材料
1.市、县(区)财政部门的申报文件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额、申请上级奖补额、地方投入和整合等资金保证等内容。
2.按照标准文本(详见附件1)的内容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3.上报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工程概(预)算必须通过同级财政投资评审。
十、时间安排
5月5日17点30分之前,各申报项目县(市、区)必须将申报材料上报省财政厅综改办(纸质材料3份并附电子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5月6日&5月31日,完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等竞争立项程序。
十一、实施管理
各项目县要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具体环节和流程,建立完善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竞争立项工作,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竞争立项的组织及协调工作;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监察室、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竞争立项的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参加试点立项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和评审;监督人员要加强对立项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各项目申报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
3.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竞争立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良好氛围。
1.河南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fujian1.doc
&(51.00 KB)
2.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情况表
&(37.50 KB)
3.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整合资金情况表
&(11.00 KB)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直接纳入试点项目名单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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