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招聘教育资源关于教师调动应该有哪些程序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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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教育 局
关于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20名,部分引进岗位如无人报考或未录用,其岗位指标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转为考调指标,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报考城区学校(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南岸、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且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者;
5.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6.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8.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报考农村学校(李端镇、牟坪镇、宋家乡、李庄镇、南广镇、菜坝镇、明威乡、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金坪镇、凉姜乡、思坡乡、赵场街道、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名师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名师培训结业证书” 荣誉称号者。
5.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近三年相关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材料不齐、不实者均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翠屏区教育局7楼会议室(翠屏区柳家街62号)。
(二)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业绩等。
2.领取考核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5月31日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翠屏区教育局五楼人事师训科(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考核合格者,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引进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调动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 (翠屏教育信息网);(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附件:1:翠屏区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 2:2016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翠屏区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岗位
教师资格证类型
专业技术职称
配偶工作单位
正式聘(录)用时间
本人联系电话
报考单位名称
报考岗位名称
符合引进的条件
个 人 简 历
报考人承诺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考调公告,理解其内容,本人郑重承诺:
&&& 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准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安排。
本人报名之日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同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清档案等相关手续。
&&&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以 下 内 容 由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同& 意& 报& 考
资格初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终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一条:下一条:
[政务通知]
[政务通知]
[政务通知]
[政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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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联系电话: 传真:
Copyright 2013 &翠屏教育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号:
技术支持:宜宾市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师调动“雁过拔毛” 6000元“上编费”不明不白
@赖俊兵(2月3日):萍乡市上栗县教师跨乡镇调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分别收取教师编制使用费3000元、人事代理费3000元,总计6000元。上栗县编办表示,因为对政策的认识不够透彻,存在偏差才导致收取入编费事件的发生,并称已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
责任编辑:AP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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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信箱: news#(#改为@)部门:  编号:468457  发表人:vcci果冻  时间:
教师跨市区工作调动的程序步骤
双方都是教师,男方工作在烟台市区,女方工作在青岛,女方需从青岛调往烟台,此情况办理教师跨市区工作调动的程序步骤有哪些?
【】你好,不清楚你调动的学校是市属的还是区属的,区属的请咨询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市属的学校可以电话咨询6789730。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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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不满意,请填写原因(200字以内):
& 网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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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山雨 ?留言时间:
留言:教师跨县(区)工作调动的程序步骤
留言编号:224989
?网友:王娟 ?留言时间:
留言:教师跨市调动为什么这么难。难道这个社会是靠关系才能调动的社会吗?只是想回自己的家乡教书。希望政府多为百姓办实事,出台相关政策
留言编号:240633
?网友:同病相怜 ?留言时间:
留言:希望省里出台相关政策。这个真是切切实实的为百姓干实事的政策啊。现在的情况是有关系确实能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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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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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闽教师〔2016〕8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号),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
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中,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定执行,人社部令第25号出台前的继续教育要求仍按原人事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规定执行。鉴于今年是改革第一年,全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待改革平稳实施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学年度8月31日。
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评审办法
参照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推荐人选中已具备相应资格与晋升评聘的人员比例由设区市研究确定。&&
三、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人选
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注意推荐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对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64号),国家核定我省正高级教师人数为82名,经研究,我省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90名、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人数控制在8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组织实施。省属学校(单位)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按原规定执行。
(一)各地、学校(单位)应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及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文件向教师公开,组织教师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部印制)、《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等(见附件2、4、5、6),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三)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分别送县(市、区)教育局或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
(四)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推荐人选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五)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辖区内推荐人选进行说课讲课(《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见附件3)后提交相应评委会评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推荐人选说课讲课由省教育厅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我省今年在全省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且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应认真学习、掌握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地及有关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 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
(三)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申报评审材料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改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正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改办)。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摘要(见附件8、9),并附电子版。
(四)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教师工作处职称申报栏下载。
附件:1.正高级、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
2.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3.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5.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
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
8.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情况摘要
9.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10.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1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 2016年5月24日
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
推荐名额控制数
正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
平潭综合实验区
省属学校(单位)
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起止时间)
在何农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任教
任何行政职务&&&& (含班主任)
师德表现、
教育教学工作
校(园)长(签名):&&& 公章:
校(园)长(签名):&&&&&& 公章:
部门认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受援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注: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学校(单位)(盖章):
申报何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说课内容、章节
&&&&&&&&&&&&&&&&&&&&&&&&&&&&&&&&&&&&&&&&&&
专家签名: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日
县(区)、市
注:申报中级、副高级教师适用此表
中小学&& 幼儿园
教 师 职 务 申 报 表
学校(单位)
姓&&&&&& 名
申报专业技术
职称及学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务评审使用。第一至第六项由申报对象填写,填写内容应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第七、八项由申报学校(单位)填写。第九项页由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学历”栏中最后一档为最高学历;“毕(肄、结)业”等表示选项的,应将非选择项划去。
4.若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一、基&& 本&& 情&& 况
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毕(肄、结)业时& 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
现任学校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
有何社会兼职
任现职以来
二、进修培训经历
验印确认日期
三、工作(教学)经历
学校(单位)及任教学段、学科
四、任(支)教经历
(城镇教师填写)
任(支)教单位
五、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
(一)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年级、班级
开设选修课、
地方(校本)课程、
课外活动情况
(名称、次数)
完成情况、
取得成效、
(二)近五年教学工作情况
曾任教学科名称
现任教学科
(三)班主任及其他工作情况
(含相当班主任工作)
(四)开设公开课教学情况(可选择部分填写)
(省、市、县、校)
(五)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指校级以上各种竞赛)
获奖班级或学生
本人承担任务
(六)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指导内容和形式
(七)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及其他研究成果
期刊或汇编名称
其他主要成果
(八)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情况
第几完成人
六、学生评议满意率情况
(中小学教师填写)
七、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八、评议推荐意见
(一)教研组(或评议小组)评议意见
(包括师德、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履职情况及工作业绩)
&&&&&&&&&&&&&&&&&& &教研组长:
&&&&&&&&&&&&&&&&&&&&&&&&&&&&&&&&&&&&&&&&&&&&&&&&& 年&&&& 月&&&& 日
(二)学校教师职务推荐评议意见
(包括师德、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
推& 荐& 结& 果
公示情况:
&&&&& 负责人:&&&&&&&&&&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设区市、省直厅局、高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九、评审意见
表& 决& 结& 果
&&&&&&&&&&&&&&&& &&&&学科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表& 决& 结& 果
主任委员:&&&&&&&&&& (盖章)& 评委会:&&&&&&&&& (盖章)&&&& 年&&& 月&& 日
经研究,核准确认&&&&&&&&&&&&&&&&&& 同志&&&&&&&&&& 职称,评审通过时间&& &年____月____日,确认时间_____年__ _月_ __日。
&&&&&&&&&&&&&&&&& (批文号:&&&&&&&&&&&& 〔&&&&&& 〕&&&&&&&& 号)
&&&&&&&&&&&&&&&&&&&&&&&&&&& 确认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姓名:&&&&&&&&&&&&&&&&&&&&&&&&&&& 申报学科:
其他教学工作量及内容
一、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二、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相当于班主任工作情况
&&&&&&&&&&&&&&&&&&&&&&&&&&&&&&&&&&&&&&&&&&&&&&& 盖& 章
&&&&&&& &&&&&&&&&&&&&&&&&&&&&&&&&&&&&&&&&&&年&& &月&&& 日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分类整理成册。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各地教育局职改办和有关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师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申报材料不齐全,我办将不再通知增补。因材料提供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现将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必备证件(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①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为转任现资格的,须提供转任前的资格证书);③任现职以来聘任证书或有效文件;④教师资格证;⑤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原件,继续教育内容页填写完整,并经组织继续教育单位盖章或提供相关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证书须经主管部门验印方为有效,验印年度至申报职称条件截止年度。
2.其他材料:①农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其中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从城镇调入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相关材料;②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二、教育工作要求
1.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2.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证明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档案记载一致。
三、教学工作要求
1.提供任现职以来或2013年后学生满意率情况汇总表。
2.循环教学:由学校提供循环教学的有效证明及年度考核表原始记载(涂改无效)。
3.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应为本学科相关的内容,需提供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
1.课题:课题需为申报学科相关的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应提供课题立结项通知或证书、课题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表中未盖立项单位印章的,可提供结题证书)、课题成果等,相关表格内容必须完整。
2.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代表作(论文)送审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须隐去单位、姓名;并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检索下载的相关所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检索页。申报正高级讲师送审两篇代表作,申报高级教师送审一篇代表作。
五、示范引领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或学校相关的文件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3.送培送教活动:应提供组织部门的文件通知及活动安排。
申报学科名称必须按中小学学科设置目录名称填写,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材& 料& 项& 目
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
由设区市、厅(局)或有关高校汇总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无效)
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复印件无效)
福建省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班主任工作证明、教学工作量证明
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
获奖证书(复印件)
仅申报正高级提供
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材料(含课题申报书、结题书、课题成果等)
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检索等材料
另附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以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
教师近一学期教案,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材料
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情况总结
教研、电教人员
送教、送培下乡证明材料
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注:1.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2.材料(除代表作外)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并注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 &&&&&&&&&&&&&&&&&&&&&&&&&&&学校经办人联系电话: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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