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为学生统一订购优卡校服订购和公寓用品吗

学生校服并非统一征订 教育部门只管核价不管质量_新浪上海
学生校服并非统一征订 教育部门只管核价不管质量
新闻晨报评论
  “毒校服”事件引起了很多家长对校服质量的吐槽。如何把好校服的质量关,成为家长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更有家长提出,是否一定要穿校服呢?
  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了解到,校服并非统一征订,市教委也有规定不能强制要求学生征订校服。在本市,已有学校多年前就取消了订校服,还有学校仅规定周一升旗仪式或相关主题活动必穿校服,其他时间不作硬性要求。
  订校服由学校自行决定
  昨天中午,市教委通过其官方微博(@上海教育)表示,将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把质监局的抽查结果告知本市各学校,提醒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注意选购质量合格的产品。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市教委没有文件规定过全市中小学需要统一订购校服,校服征订工作都是由学校自行决定的。
  昨天,市教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立即将本次抽检结果通报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并要求各学校认真对照检查,绝不能采购已被抽检出不合格的校服产品。对已采购不合格校服产品的,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相关学校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交涉,依法维护学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懂服装,无法监管质量
  昨天,黄浦区教育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校服都是由学校自己找厂家订购,教育局只负责核价,即一年做几套、不能超过多少钱,但服装的质量问题,因为教育局方面不懂服装,所以无法监管。
  该人士表示,两区合并之前,校服的质量问题一直是由区物价局来监管的,具体的流程是学校自己先找到校服生产厂家,然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来核实价格,然后物价局会请来服装专业机构检验校服质量,检验通过后再批给学校。不过两区合并后,具体由谁来监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目前还是个空白。
  杨浦区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也表示,几年前多数区县学校的校服在教育局的三产校服厂订,近年来取消了教育局的三产公司后,由学校自行采购校服。至于校服的质量,主要是质量监督部门在管,教育局是协管。
  校服限价,厂商不愿做
  据了解,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都会联合下发有关通知,确定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允许收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其中,规定了校服价格。根据普陀教育局公布的资料显示,按照上海市物价局文件要求,校服价格由区物价部门在规定的最高标准下予以核定,其中高中学校自制校服的,每套不能超过 25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制校服的,每套不能超过150元。但是不少学校和家长都反映,价格定得有些低了。
  “一名学生一年所有的校服加在一起不能超过450元。”昨天,中心城区某公办初中的校长表示,校服价格限制很多,所以选择也很有限。由于利润太低,很多服装厂家不愿意做校服,愿意做的厂家中也就不排除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校服最高限价涨至每套300元-义务教育 学校 涨至 最高限价 校服费 高中阶段 在校学生 车费 市财政局 服务性-上海频道-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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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最高限价涨至每套300元
  东方网8月7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昨天,市教育、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本市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校服费规定为“每生每套不超过300元”,比此前的限价150元涨了一倍。高中阶段校服限价也从每套150元上涨到每套300元。今年上半年,本市部分学校的校服曾被曝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是因为限价过低使校服的生产成本过低,无法保证质量。    此外,通知规定,各阶段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义务教育阶段校学校的校车费规定为“每生每月不超过200元”,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超过部分政府补贴。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处年中小学校校服及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商资格入围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上下床/学生公寓床/军用床/员工上下床/上下铺/高低床/价格及图片/河北现代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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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处年中小学校校服及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处的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处的委托年中小学校校服及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商资格入围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评审委员会于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编号:GK2015-41
2、中标内容:年中小学校校服及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商资格入围
3、中标供应商:
第一包入围供应商:&
(1)&青岛威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武汉子和诚服饰有限公司
(3)&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
(4)&湖南旭荣制衣有限公司
(5)&兰州广晟圆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包入围供应商:
(1)&青岛威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武汉子和诚服饰有限公司
(3)&福建泉州市惠新实业有限公司
(4)&湖南旭荣制衣有限公司
(5)&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
第三包入围供应商:
(1)&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湖南旭荣制衣有限公司
(3)&青岛威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第四包入围供应商:
(1)&兰州信德制衣有限公司
(2)&甘肃茹意服装有限公司
(3)&湖南旭荣制衣有限公司
4、定标日期: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戴黎春&沙宝红&周光鸥&魏锁成&赵峰&
&&&&&&&&&&&&&&&&&&&&&&&南星辉&朱海军&&
7、采购项目联系人:肖菲&&&&&&&&&联系电话: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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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7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价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收费标准应严格遵循《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教〔2013〕80号)的要求,除以上三项收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2、城市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不得向寄宿生再收取此项费用)、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以上收费外学校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3、学生使用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购买。收费标准应严格控制在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作业本的具体数量及印刷质量由县(市)区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明确,市直中小学由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发文明确。
4、城市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教材费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我市实际征订的版本和省物价局下达的价格核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高中教育收费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见附件二)。
2、高中阶段的代收费由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0元)两项组成。各县(市)区高中书籍课本费委托当地物价、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用书目录,当地实际征订的版本和省物价局下达的价格,分校从实核定,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作业本费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核定(见附件二),市直高中书籍课本费见附件三。
3、其他服务性收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费和学工学农费)、新生入学体检费。
4、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人数”指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10%以内。“限钱数”指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原则上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对择校学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学费,但可按规定收取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限分数”指择校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低于同层次公办高中计划内录取线10%以内,具体分数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实行初中毕业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省级深改实验区,“限分数”改为“限等级”,由深改实验区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禁止学校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高价学生。
5、经省教育厅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不得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三、加强教辅材料、服务性收费管理
1、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教〔2012〕93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岳阳市教育局、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18号),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20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以协助工作为由拿取折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要认真落实好学生或家长自愿订购、“一科一辅”的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和收费,严禁收费后不订或少订以及向其他非指定渠道乱订行为的发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适当减免教辅材料费。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见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
2、寄宿费和公寓价格。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和分校审批办法管理。农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中小学寄宿费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上述规定的最高限额内,根据当地实际从紧核定,同时按栋(层)进行公示。公寓价格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实行公寓价格),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各县(市)物价局依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校审定。市直高中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各县市区高中委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报市物价局、教育局备案。
3、伙食费。按学生自愿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实行综合毛利率管理,综合毛利率不得超过25%。原则上要求实行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伙食费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从紧核定,高中阶段具体标准,市直高中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各县(市)区高中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市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应实行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可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帐,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4、校服价格。按照岳阳的实际情况,校服价格继续实行限价管理和逐校审批办法。小学夏装最高不超过7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85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85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05元/套。其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教育、物价主管部门要严控质量标准,坚决杜绝再生棉流入岳阳校服市场。校服的具体价格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成本审核后,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5、午休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后,可由学校安排专门床位并负责管理在校午休(专供走读生),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最高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除此之外,不得以提供其它相关午休服务另立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6、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于学生个人消费且经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
7、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学工学农等)。高中学校可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每项社会实践活动仅限一次,学校组织高一入学新生校外军训发生的聘用教官、食宿及交通费用可按每生每天不超过30元收取,军训时间不超过7天;校内军训发生的聘用教官费用可按每生每天不超过10元收取,军训时间亦不得超过7天。学校组织高中阶段学生进行校外学工学农活动的聘用老师及食宿、交通等费用可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0元收取,活动时间不得超过7天。
8、新生入学体检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体检费,体检项目包括:(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
四、进一步严格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纪律
1、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事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和规定,各县市区印发的教育收费文件应及时报市物价、教育、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查。
2、各中小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执行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务必做到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09〕71号)要求和规定的样式(见附件七至十)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务必做到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3、各中小学不得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任何捐资助学性质的费用。如学生家长和有关单位自愿向学校捐资,须在秋季新学期开学学生取得注册学籍后办理。学校收取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应建立单独帐务,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学校教学和补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开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挪用。
4、各中小学校不得利用教学场地、教育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5、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自愿投保的政策,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
6、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等,各地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学生可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7、中小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学校的学费收入,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8、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数的90%,制止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收费的行为,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幼儿入园等获得入学便利)并收费的行为。
9、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各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互相配合,认真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中小学校收费的监督力度,及时接受和认真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情况反映,对学校、有关单位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我市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
1.2014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构成表
2.2014年秋季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3.2014年秋季市直普通高中课本费标准表
4.2014年秋季小学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
5.2014年秋季初中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
6.2014年秋季高中教辅材料有关说明
7.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
8.城区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
9.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10.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公示牌
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局
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公室、市政
府办、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市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 & & & & & & & & & & & & & &岳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 & & & & & & & & & & & &日印发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构成表
单位:元/每生每期
作业本费(由学校统一无偿代购)
2014年秋季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单位:元/每生每期
服务性收费
书籍课本费
1、省级示范性高中
按物价、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市直高中见附表三)
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学生自愿购买,具体价格由当地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不赢利”核定,报市备案
2、其它高中
文科、农、林、师范类
体育、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类
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择校费,省级2300元/生·期,市级1800元/生·期。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2014年秋季市直普通高中书籍课本费标准表
单位:元/每生每期
市外国语学校
注:(1)课本费标准按实际发行数量和价格收取;(2)各年级、各学科供教学参考使用的磁带、光盘、读本供有条件的学生自主选用,不得强制学生购买。(3)教材由市、县(市)区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2014年秋季小学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
单位:元/每生每期
语文磁带(或光盘)
注:1、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了课程而没有教材的,按岳市教通[2014]81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之相关规定执行,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无偿代购。2、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中华经典诵读》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提供无偿代购服务。3、&与教学紧密相关的《单元自测》、《教材解读》由学生向新华书店自愿订购。
2014年秋季初中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
单位:元/每生每期
英语磁带(或光盘)
注:1、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了课程而没有教材的,按岳市教通〔2014〕81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之相关规定执行,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无偿代购。2、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中华经典诵读》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提供无偿代购服务。3、与教学紧密相关的《理化生实验报告》、《单元自测》、《教材解读》由学生向新华书店自愿订购。4、历史填充图、地理填充图、历史图册可由学校统一代购,按实收费。
2014年秋季高中教辅材料有关说明
一、同步类练习、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地理填充图、高中总复习(高二学考、高三高考)、寒假作业按岳市教发〔2014〕20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推荐书目和省物价局审定价格,可由学校统一代购,按实收费。
二、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了课程而没有教材的,按岳市教通〔2014〕81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之相关规定执行,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无偿代购。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中华经典诵读》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提供无偿代购服务。
四、《国防教育》学生可自愿订购。
五、与教学紧密相关《理化生实验报告》、《单元自测》、《教材解读》由学生向新华书店订&&&购。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书籍课本费。
二、本校住校学生免交住宿费。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元/人·期,或&&&元/人·餐。
四、本校不强制学生订购课外读物、教辅资料,如学生有需要,请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新华书店订阅。
五、本校不强制学生购买任何保险,如学生有需要,请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
六、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市(州)县(市、区)物价局&&&&&&&&12358
市(州)县(市、区)财政局&&&&&&&&8845712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8805579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
城区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借读费。
二、本校课本费按课本实际标价收取,各类课本实际价格的总和应等于年级课本费收取总额。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公示如下。
春(秋)季
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食堂按此原则公示。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元/人·期。
五、本校不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刊)物、教辅资料,如学生有需要,请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新华书店订阅。
六、本校不强制学生购买任何保险,如学生有需要,请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
七、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市(州)县(市、区)物价局&&&&&&&&12358
市(州)县(市、区)财政局&&&&&&&&8845712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8805579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
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为&&&&示范性高中(或城区、农村高中)
二、本校学费标准为&&&&元/人·期。
三、本校课本费按课本实际标价收取,作业本费按下表收取。
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元/人.期。
五、本校对计划招生外自愿选择本校就读的“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元/人·期,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不再缴纳学费。
监督电话:&&&&&市(州)县(市、区)物价局&&&&&&&&&&12358
市(州)县(市、区)财政局&&&&&&&&&&8845712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8805579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公示牌
学费标准(元/人.年)
文、农、林、师范类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经、法、教、管及其他
表演专业(含美术)
医药公安类
公寓制宿舍
身份证及户口本
国家级改革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监督电话:&&&&&市(州)县(市、区)物价局&&&&&&&&12358
市(州)县(市、区)财政局&&&&&&&&8845712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8805579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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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技师学院学生校服工作服、公寓用品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 16:08作者:后勤处点击数:
镇江技师学院学生校服工作服、公寓用品招标采购公告为做好新学期16级新生报到工作,确保来校新生特别是住校生到校后能及时稳妥的安排好他们的住宿。我院现对学院16级新生学生校服、工作服、公寓用品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次招标分一、二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学生校服、工作服;第二标段学生公寓用品。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名称:第一标段:镇江技师学院学生校服、工作服;第二标段:镇江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用品。二、采购的具体要求:1、本次招标需提供各货物样品;2、第一标段学生校服、工作服定价270元;第二标段学生公寓用品定价430元,各投标单位根据价格自行报样品组合;3、评委将根据各投标单位出样质量综合评分,选出中标单位;4、本次招标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违约行为,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次不接受培训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投标申请人要求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路538号&镇江技师学院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周一)始至6月30日(周四)上午9时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联系人:方玉林&&电话:7六、开标时间:日下午2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地点:镇江技师学院1号楼七、竭诚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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