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上的渗水坑算违反新环保法法?

2015年新环保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5年新环保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1、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A)第4条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基本方针
  D、基本策略
  2、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损害担责的原则。(B)第5条
  A、政府为主
  B、公众参与
  C、部门配合
  D、社区配合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 )等信息。(ABC)第54条
  A、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D、企业排污
  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 应当予以 。(A)第23条
  A、人民政府;支持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帮助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
  5、在下列的表述中,有哪几项是正确的?(ABC)第41、44、45、52条
  A、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B、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C、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D、国家激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以151票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将于 起施行。(B)新环保法首页
  A、七;日
  B、八;日
  C、九;日
  D、十;日
  7、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ACD)第63条
  A、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B、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产停业
  C、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D、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新环保法立法的目的?(C)第1条
  A、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B、保障公众健康
  C、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9、违反新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 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B)第62条和第69条
  A、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10、下列哪些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ABC)第24条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
  D、以上都不是
  11、国家实行 和 制度。(A)第26条
  A、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
  B、考核评价;验收评价
  C、考核评价;环境评价
  D、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评价
  12、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 )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BD)第40条
  A、科技含量高
  B、资源利用率高
  C、循环利用
  D、污染物排放量少
  1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BC)第50条
  A、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B、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
  C、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
  D、固体废物收集处理
  14、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 )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BD)第47条
  A、停止生产
  B、采取措施处理
  C、及时疏散
  D、及时通报
  1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 )。(B)第24条
  A、责令停产
  B、现场检查
  C、整改教育
  D、罚款
  1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以下哪些的权利?(ACD)第53条
  A、获取环境信息
  B、制定环境政策
  C、参与环境保护
  D、监督环境保护
  17、国务院环境保护(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C)第10条
  A、职能部门
  B、职能负责部门
  C、主管部门
  D、行政主管部门
  18、( )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D)第37条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 )报告,依法接受监督。(B)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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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群众举报,山亭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于日发现枣庄市顺诚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废水,污染周边水环境。
  大众网枣庄5月18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枣庄市山亭区一企业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废水,污染周边水环境被罚2万元。
  经群众举报,山亭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于日发现枣庄市顺诚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废水,污染周边水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之规定。山亭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作出处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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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家企业因涉嫌使用通过暗管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除被环保部门予以罚款外,依照新环保法要求,同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发布消息获悉,枣庄大有矿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3家企业因超过规定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共被罚21万元。
初审编辑:张敏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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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试题及简答补充题
  新环保法试题
  一、填空题
   1、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明确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2、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3、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4、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5、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7、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8、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9、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10、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简答题
  1、刚刚通过的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规定了可以拘留的几种情况,请说出具体有哪几种环境违法行为可以拘留?
  (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新环保法对环保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给予了一般授权,请具体说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3、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请具体说明。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 (5)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新环保法更加突出了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导向,更加注重人民身体健康,哪些方面体现了这个转变?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2)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3)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5、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环境信息的公开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具体说明。
  (1)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 6、新环保法进一步规定了相关单位任何时候要达标排放污染物,突出了超标即违法,谈谈具体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7、为了改变目前排污单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新环保法创设了“按日计罚”制度,请具体说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8、环境保护需要全民参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新环保法对公众自身的行为提出了哪些要求?
    (1)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2)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3)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9、新环保法更加注重人民身体健康,哪些方面体现了这个转变?
  & (1)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10、新环保法专条规定了环境宣教,体现了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其具体规定是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新环保法不仅是污染控制法,同时也对生态保护做出了规定,请具体说明哪些条款体现了对生态的保护。
 & (1)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2)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3)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4)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简答补充题
  1、县以上环保部门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答: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等环境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
  2、饮用水水源一级区内建设项目有何规定?
  答: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何规定?
  答: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哪些区域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以下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5、在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如何处罚?
  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请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请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6、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桶是否为危险废物?
  答:环保部作出解释,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所列“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7、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保设施有何要求?
  答: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防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8、城市.新区建设雨污分流有何规定?
  答:在雨污合流地区,应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可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在雨污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混接。有条件地区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
  9、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依法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如何处罚?
  答: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处置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单位承担,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应采取什么处理措施?
  答: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公告居民,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停止排污。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理由;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环保部门的印章。
  12、环境行政处罚如何把握裁量尺度?
  答:主观恶意、后果严重、区域敏感、屡罚屡犯的从重处罚。主动改正或及时中止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查处,所致环境污染轻微、生态破坏程度较小或者尚未产生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从轻处罚。
  13、什么是环境信息?
  答: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14、判断饮食业排放油烟超标是否一定要检测?
  答:根据环保部的解释饮食业排放油烟应按照国家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控制。排放标准规定的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采样分析方法,适用于对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业单位排放含油烟气体的控制;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视同超标排放,不需进行排放浓度监测。
  15、如何计算污水厂排污费?
  答:城市污水厂达标排放不收排污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某一项污染物(包括氨氮和总磷)超标的,应当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将所有污染物除氨氮、总磷以外,按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计算前三项污染物的排污费。
  16、某小区有燃煤供热锅炉,委托热电厂为其操作,排烟超标应以谁为处罚对象?
  答:该小区物业。因为锅炉的拥有单位和烟气的排放单位都是该小区。物业不管与热电厂是否就排污责任签有协议,环保部门都应处罚该小区物业。至于物业和被委托方谁来承担这一损失,由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来解决。
  17、委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废物丢弃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答:从产生地至合法处置场之间具体的运输行为,废物产生单位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他人实施。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废物产生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依法对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包括运输过程承担法律后果。
  18、放射性同位素存放有何要求?
  答: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19、县以上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时,后督察人员依法采取哪些措施?
  答: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要求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0、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向哪些部门或者机构通报?
  答:同级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商务、人民银行等有关主管部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构;有关工会和行业协会。接受通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并向环保部门及时反馈。
  21、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有何特殊要求?
  答: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2、污水处理厂是否需要排污许可证?
  答: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
  23、环境行政处罚与经济政策约束相结合有哪些途径?答: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证券业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为信贷机构实施限贷、停贷措施和证监机构不予核准上市和再融资提供信息支持。
  24、常见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有哪些?
  答:私设暗管偷排的,用稀释手段达标排放的,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即投产以及以大化小骗取审批的,拒绝、阻挠检查的,私自改变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方式采样点的,涂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拒报、谎报排污事项的等。
  25、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日常监测哪些内容?
  答:如实记载每批电子废物的来源、类型、重量或者数量、收集(接收)、拆解、利用、贮存、处置的时间;运输者的名称和地址;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以及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
  26、如何认定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的责任主体?
  答: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任主体是产生单位。违规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单位仍承担责任。如确属对违法收集的危险废物原产生单位无法认定的,该危险废物的违法收集者应当作为产生单位承担处置责任。如构成犯罪,产生、处置双方单位属共同犯罪。
  27、污染物处理设施不及时维修导致不能发挥处理作用可否认定为闲置?
  答: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不按规程进行维修,致使不能发挥处理作用,可认定为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如果该企业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同意即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即可认定为擅自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28、向水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吗?
  答: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29、环境污染纠纷中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答:环境污染纠纷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和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与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相比,更加有利于受害方。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类案件。
  30、新环保法对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做出了哪些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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