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第四小学地址红旗小学毕业生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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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下午5点,贵州旅游水滴微公益&&首届&爱的礼赞&慈善晚会第一个环节&爱心义卖&正式开始,义卖活动吸引了数百名爱心人士到场参与,世界和平艺术大师、知名书画家王建新先生,还为此次活动提供了亲笔字画。
  当晚,500多名贵州导游充当志愿者为观众服务。据悉,此次慈善晚会筹集的爱心捐款将用于贵州织金县川硐小学的扶贫工作,筹集的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将在贵阳市云岩区明彻助学促进中心的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本报记者 陈问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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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载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网保留不刊登无关或不雅评论的权利。&>&&>&1+8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8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4415字 投稿:蔡婝婞
我真幸福作文200字在生活中,我是幸福的,身后有许多的人都在为我付出。在教室有同学帮助我,我和我的同学,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讲故事 在和朋友一起的时间我很幸福。和老师的时间,老师教我们做人,教我们怎样报达老师和家长 和老师一起的时间我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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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是加快毕节试验区教育健康、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毕节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是毕节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现根据o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o毕节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o贵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状分析
1.小学阶段教育
全市现有小学1749所,其中教学点394所,城区46所,镇区319所,乡村1381所,城区学校占总校数的2.63%,镇区学校占总校数的18.18%,乡村学校占总学校数的79.19%。小学在校学生654899人,专任教师33466人,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为1:19.6。从全市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分布看,相对可列入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主要是城区,各县(区)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的学校所占的比例为20.81%。在可列入市相对优质资源的学校看,校与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到目前为止,全市达到o毕节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的小学只有7所,说明全市小学学校管理有待加强,办学特色有待培育,办学水平有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2.初中阶段教育
全市现有初中学校249所、完中38所、九年制学校87所,通过2014年的创建,达到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的学校4所,初中在校生385891人,初中专任教师20578人,师生比为1:18.8,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团队配备合理的学校少之又少,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能满足教学需求,部分学校管理粗放,精细化水平
不高,教育教学质量偏低。从近3年的中考情况看,全市中考及格率偏低,数学、英语、理综、文综等学科平均分得分率均在53%以下,全市初中教学质量提升的空间还很大,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
3.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现有普通高中学校60所,在校生140509人,现有专任教师7395人,师生比为1:19。专任教师严重不足,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团队较薄弱,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全市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6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优质资源占高中学校数的18%,部分学校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教学设施设备配臵远远满足不了教学所需。
以2014年高考质量分析来考量,离人民群众的期盼有相当差距。2014年全市文科报考人数20372人,理科报考人数24829人,总报考人数45201人,本科上线14079人,上线率为31.15%,全省平均上线率为34.7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市内相比,校与校之间差距十分大,反映出校际之间办学水平的差异性。
综上所述,全市中小学普遍存在办学设施设备不足,教师队伍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匮乏,教学改革的创新精神有待加强,学校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办学特色有待培育,教育教学质量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为了推进全市教育教学的改革,需集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之力,充分发挥近7万名教师的正能量,立足于现有办学条件,奋力拼搏,用三年时间,健全机制,提升管理,培育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打一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翻身仗。
二、行动计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普通高中40%以上的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求的办学水平,学校办学特色彰显,校风、教风、学风良好,办学联盟建立,高考水平提
升到全省中上水平,二本上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初中、小学基本达到o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要求,县域内办学联盟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全市中考及格率达到46%以上,各学科均分得分率达到50%以上。学校办学水平县与县之间、校与校之间无明显差异。中小学教师师德高尚,终身学习理念树立,潜心专研业务,努力创新,依法履职;学生知情意行诸方面心理素质得到和谐发展,具有实际执行道德规范的能力,抵制不良诱因,调节控制自我行为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具体目标
2015年。全市中小学按学科配齐、配足、配强专任教师。补充完善教学设施设备。健全规章制度,理顺学校管理。初步建立办学联盟。建立学生素质检测和教师教材能力检测机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配齐市县两级教学科研队伍,完善教学科研制度。建立办学水平评估制度。县城初级中学、小学建成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开展好师德师风教育周活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得到进一步落实,学校做到师德师风零投诉。学生品德品质获得良好发展。高考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升,力争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市中由三类升为二类,新创建1-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二本上线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初中学校中考及格率在上年基础上提升6个百分点。
2016年。全市中学教师教材熟悉,课堂教学力有较大提升。乡镇中心完小、中学建成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毕节一中升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县教学科研水平有较大提升,新增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落实良好,教师师德水平有较大提升。学生品德品质发展良好,行为习惯养成良好。高考水平有所提升,二本上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初中学校中考及格率在上年基础上提升6个百分点。
2017年。教师队伍满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高中教师队伍适应高考改革需求。各学校基本建成骨干教师和各学科带头人
引领的教师团队。学生评价体系完善,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联盟成绩显著。教师依法履职、师德高尚,终身学习理念树立,潜心专研业务。学生知情意行等各方面心理素质得到和谐发展,具有良好的实际执行道德规范的能力,能较好抵制不良诱因,调节控制自我行为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高、中考水平达到总目标年设定的要求,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管理水平。初中、小学学校按照o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o毕节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普通高中按照o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制定学校精细化管理方案,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基教科。责任单位:教科所、各县(区)教育局)
(二)建立机制
1.建立教师教学能力检测机制。每年对各学科、各学段教师掌握教材的情况进行统一检测,促进学科教师全面把握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能力。(牵头单位:师资科。责任单位:教科所、各县(区)教育局)
2.建立各学段学生学业水平和学生素质检测机制。每年对各学段学生进行一次全学科素质检测,分析检测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牵头单位: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3.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牵头单位:基教科。责任单位:考试中心、教仪站、教科所、各县(区)教育局)
4.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牵头单位:考试中心)
5.建立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机制。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牵头单位:督导室。责任单位:教科所、基教科、各县(区)教育局)
6.充分利用各民主党派中央帮扶毕节市各县(区)的大好机
遇,开展好精准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基教科、教科所、各县(区)教育局)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学校为单位,建设学科配套,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引领的,团结协作,课堂教学力强的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师资科。责任单位:人事科、各县(区)教育局)
(四)建立具有生命力的办学联盟。以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其它学校加盟,形成办学共同体,形成集团化办学模式,促进加盟学校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基教科。责任单位:督导室、教科所、人事科、各县(区)教育局)
(五)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建立高效课堂。(牵头单位:教科所。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对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政策支持,一是高中教师引进,二是缺科教师引进,三是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培养,四是联盟办学教师统配,五是教学科研人员配备,确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人才保障。
(二)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投一点、学校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管好用好改薄资金,保障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到位,保障学生素质检测资金、教师教材过关检测资金、教师队伍培训培养资金、教学科研资金、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资金等满足需要。
(三)组织保障。成立市、县两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其职责,各责任部门拟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1.毕节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持续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意见
2.毕节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3.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4.毕节市关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对薄弱学校实施精准帮扶的实施方案
5.毕节市中小学开展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6.毕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管理的实施方案
7.毕节市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8.毕节市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益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持续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打造优质教育资源,引领全市基础教育健康发展,2014年我市开展治理违规办学行为和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强化中小学校长规范办学的责任意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规定,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1.提高认识,增强治理违规办学行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家、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作出相关规定,但我市各县(区)一些学校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收费、不开足开齐课程、任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费补习或购买教辅资料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举报电话、信件时有发生。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o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和o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校校行”活动实施方案?(毕教基发,,号),真抓实干,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2.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学校校长是规范办学第一责任人,主管教育的副校长是规范办学直接责任人。从2015年起,各学校
领导班子必须对规范办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15年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在存在的问题中,属于学校行为的,校长必须认清形势,理清办学思路,把整改落实违规办学行为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改到位;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的,学校领导必须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不进行整改的教师,责令全额退费,并进行必要的党政纪处理。
3.建立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学校校长、主管教育的副校长,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的举报电话:(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毕节市教育局基教科)、(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从2015年起,凡接到举报的(电话举报、书面材料举报、上级批转信访举报及其它举报),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举报一桩、调查一桩、回复一桩,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即凡是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必须对当事人或学校进行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后果影响极坏或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通报全市。一年内一个学校累计出现三人以上违规办学行为或1人屡教不改2次以上的,或学校当年有违规办学行为被查处的,取消该校校长、分管校长及学校集体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二、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2013年我市启动了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在全市建设一批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用规范化学校引领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创建工作,探索完善市县
两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与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对学校办学水平、教师职业能力和学生发展水平的科学评价体系,切实推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市局对o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建设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各学校要坚持按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开拓创新,促进学校自身建设和快速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推进我市教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新修订的评估方案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和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按建设一所、完善一所、规范一所、示范一所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办学规范、教育质量高的优质义务教育学校,逐步扩大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以o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为指导,结合o毕节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优质化办学的模式,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育人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毕节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精神,切实推进全市普通高中和初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统一的原则,让评价工作正确引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教科、招生考试中心、教科所、教仪站、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时限
1.基教科: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拟订o评价方案?及o实施方案?,重点负责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学生巩固率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合格率基础数据的提供。
每年7月30日前,将每届有学籍的高中应届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数据与本届高一入学时的学籍数进行比较,统计出高中学生巩固率提供给教仪站。
每年9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将高一新生学籍册(含中考录取成绩)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基教科审查后于10月30日前将考试成绩提供给教仪站。
每年9月30日前,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成绩进行统计,将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合格率及基础数据提供给教仪站。
2.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各高中学校应届考生的高考一本、二本和三本的上线率、提高率,统计应届生高考综合上线率和高考平均分,单科平均分;本届中考平均分、单科平均分和按中考人数5%从高分到低分设定的高分段人数。
每年7月1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将中考体育成绩登分册和电子文档送市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将所有中考学科成绩汇总后交市教科所,教科所在9月底前撰写出质量分析报告。
每年10月30日前,考试中心将各高中学校应届考生的高考录取一本、二本综合上线率和高考平均分、单科平均分;本届初中学校中考平均分、单科平均分和中考人数5%从高分到低分设定的高分段人数提供给教仪站。
3.教科所:负责按照招考中心提供的中考成绩,每年10月底前撰写全市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对全市高(完)中学校提出质量评价数学模型,交教学仪器站进行数据统计、对比分析计算,并依据统计数据、图表和对比资料,撰写高中教学质量综
合评价报告。
4.教仪站:负责按照有关科室提出的质量分析数学模型设计数据统计分析程序,形成数据汇总、分析图表。数据处理结果交相关科室完成评价分析材料。
5.督导室:负责强化对各中学教学水平和质量的督促检查,每年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
三、统一评价工作相关规定
(一)数据来源规定
1.坚持统计对象的唯一性,在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学籍登记时,必须附上学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统计,所有数据采用二维表,统一使用Excel软件统计。
2.所有指标数据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根据工作程序按时采集和使用,每届普通高中学生进校时的中考成绩以市考试中心保留的中考数据为准。
3.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接收的学生一律在就读学校申报学籍。申报学籍时必须将学生中考成绩一并填写完整。
4.高考上线成绩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计算。
5.各县(区)、市直学校上报数据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未按时上报的以弃权处理。
(二)学校分类规定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为四类:
一类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类学校:毕节市实验高中、七星关区毕节二中、大方县第三中学、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织金县第一中学、织金县第二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赫章县第一中学、赫章县第二中学;
三类学校:各县(区)除一类、二类学校以外的其他城区高中学校;
四类学校:各县(区)乡镇(农村)普通高中学校。
若有普通高中学校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成功,即为一类学校。
2.全市初中学校分为三类:
一类学校: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
二类学校:各县(区)城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完中初中部; 三类学校:各县(区)乡镇、农村初级中学、九年制、完中初中部。
(三)参评资格规定
1.普通高中部分奖项中(提高奖、单科均分奖、学校综合奖),一类学校当年高考二本上线率在上年基础上保持可提升(二本上线率70%以下须提升3个百分点;二本上线率70%以上的不下滑)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当年高考二本上线率在上年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二本上线率40%以上的不下滑)方可参评,三类、四类学校各实行末6位淘汰方式参评。
2.普通高中单科均分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参评:一类学校单科平均分达到本市同类学校平均分;二类学校单科均分达到本市同类学校平均分;三类学校单科均分达到本市同类学校平均分;四类学校单科均分达到本市同类学校平均分。
3.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达30名及以上的高(完)中学校方可参评。高中应届毕业生按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人数进行计算。
4.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达50名及以上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方可参评。初中应届毕业生按有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人数进行计算。
5.参评学校若发生以下行为(现象)之一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学生参与群体性打砸抢等影响极坏的事件(案件)的。
(2)发生进京、到省进行群访、非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3)师德师风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4)学校领导班子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5)因校方责任,发生师生群体性伤害事件的。
(6)违规办学被查实,责令整改的。
(7)未按o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
(8)参评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错报有关材料的。
(9)不执行贵州省普通高中“配额生”政策,不按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开展体卫艺等工作的。
(10)初中辍学率超过省规定的控制标准的。
(11)招收学生就读但不给予学生注册学籍的。
6.奖项设臵还有单独规定的,结合单独规定执行。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普通高中奖项分三级评奖:一类学校为一级设臵奖项;二类学校和三类学校为二级共同设臵奖项;四类学校为三级设臵奖项。初中奖项分三类评奖,一类、二类、三类学校分别设臵奖项。各类学校设臵奖项如下:
(一)普通高中奖项设臵
1.提高奖:以各学校高一新生入学的中考成绩总平均分和高考成绩的总平均分进行对比(无中考成绩的不纳入计算),按分差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此项奖从2014年开始统计,2017年起执行。
2.单科均分奖:根据各学校高考全部考生的单科平均成绩设奖。其中一类学校设一、二等奖各1名,三等奖2名;二类学校和三类学校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四类学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综合上线奖:根据各学校当年的一本上线率、二本上线率与上一年度的一本上线率、二本上线率相比较,按分差排名,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4.特别奖:按全省高考文科和理科前10名和前100名设特别奖。进入全省文科或理科前10名的,根据进入人数给予学校奖励;
进入全省文科或理科11-100名的,根据进入人数给予学校奖励。具体排名按全省文、理科排名位次计算。
5.学校综合奖:根据该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正考全科合格率和高中阶段学生巩固率设臵奖项,其中一类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二类学校和三类学校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四类学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巩固率低于80%(不含80%)的学校不参与评奖。
6.县区综合奖:根据综合总分进行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综合总分的计算方法如下:上述五个学校奖项中,每获得一个一等奖记3分、获得一个二等奖记2分、获得一个三等奖记1分、获得一个特别奖记2分、获得提高奖每个学校记1分。面向全市招生的毕节一中、毕节民中不纳入各县(区)进行计算。
(二)初中学校奖项设臵
1.中考均分奖:以学校类别进行统计,本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总平均分位次排名。
一类学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2014年只评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
二类学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三类学校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2.优质奖:以每年中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设立全市中考优质生源奖。一类学校和二类学校按当年初中应届毕业生进入排
名前5%的学生人数排名,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二类学校按当年初中应届毕业生进入排名前10%的学生人数排名,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五、评价结果运用
1.根据获奖类别,授予获奖的县(区)教育局、学校奖牌。
2.根据获奖类别,奖予获奖单位奖金奖励。
3.市级规范化学校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连续三年未获奖,取消规范化学校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称号。
六、其他事项
1.本o方案?自2014年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
2.本o方案?试行期间,各县(区)各校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相关数据计算公式
2.毕节市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学校分类
相关计算公式
一、学业水平考试正考全科合格率=学籍学生毕业时全科合格的人数÷学籍总人数×100%。
二、巩固率=高考应届生报考人数÷应届学籍人数×100%。
三、一本上线率: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上一本线人数÷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100%。
四、二本以上上线率: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上二本线以上人数÷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100%。
五、高考平均分: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总成绩÷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
六、单科平均分: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单科总成绩÷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人数
七、综合上线奖得分=(当年一本上线率-上年一本上线率)×0.6+(当年二本上线率-上年二本上线率)×0.4
八、学校综合奖=学业水平考试正考全科合格率+巩固率
九、学校中考平均分=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人数总成绩÷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人数
十、县(区)中考平均分=具有本县(区)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人数总成绩÷具有本县(区)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
在计算过程中,均保留2位小数。
毕节市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学校分类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类
1.一类学校
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民族中学、大方县第一中学、黔西县第一中学、金沙县第一中学、黔西县水西中学(共6所)。
2.二类学校
毕节市实验高中、毕节二中、织金县第一中学、织金县第二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赫章县第一中学(共6所)
3.三类学校
毕节四中、毕节六中、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毕节兰苑中学、毕节梁才学校、大方县第二中学、大方县第三中学、大方县实验高中、大方县育德高级中学、大方县利民高级中学、大方县美育中学、黔西县第二中学、黔西县世杰中学、黔西县树立中学、毕节市第二实验中学、黔西县云志中学、金沙中学、织金县第三中学、织金县第五中学、纳雍县第四中学、纳雍县第五中学、赫章县第二中学、赫章县民族中学、赫章县英才中学、赫章县实验中学(共25所)。
4.四类学校
七星关区海子街中学、七星关区吉场中学、七星关区普宜中学、七星关区龙场营中学、七星关区燕子口中学、七星关区杨家湾中学、七星关区朱昌中学、双山新区鸿源中学、双山新区响水中学、大方县坡脚中学、大方县理化中学、大方县百纳民族中学、黔西县凤凰中学、金沙县第五中学、纳雍县阳长中学、纳雍县维新中学、赫章县华兴学校、赫章县野马川中学、赫章县可乐中学、赫章县第三中学、赫章县妈姑中学、赫章县财神中学、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普底中学(共23所)。
二、初级中学分类
一类学校: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
二类学校:各县(区)城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完中初中部; 三类学校:各县(区)乡镇、农村初级中学、九年制、完中初中部。
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讨论稿)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于2001年启动,2005年在我市全部铺开,高中新课程改革也于2010年全面铺开。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综合评定及普通高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也在各县(区)实行,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了监测我市各学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更好地推进全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确保初中12年教育教学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确保 “进口”质量关,确保我市中考、高考改革顺利进行,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将全市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检测,高中联考制度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长:赵昌伦
副组长:章剑平
2.工作小组
长: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考试中心主任、市教科所所长、
副组长:市教科所高中室主任、各学科教研员等。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全市高中期末联考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撰写《毕节市高中联考考务细则》。考试中心负责全市高中期末联考的制卷、保密及统计等工作。市教科所负责研制
考试试题工作。
二、高中联考
从2015年秋期期末开始,全市高中实行期末考试八统一,即统一进度、统一内容、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制卷、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进度
每学年由市教育局在9月10 以前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高中学校高中一、二、三年级联考学科的教学进度。
(二)统一内容
每学年由市教育局在9月10 以前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高中学校高中一、二、三年级联考学科要考查的重点章节、篇目、考点等。
(三)统一命题
1.组织机构:市教科所 各学科组长:各学科教研员
各学科成员:各学科在全市范围内选出四-五名具有命题能力的教学知名骨干教师担任
2.命题组职责
(1)确定各学科的主要教材版本。
(2)制订学科考试细目表、《考试说明》,包括各学科考试的分数,考试时间长度,试题的难度值,知识范围,能力要求等。
(3)按照课程标准、主要教材版本,根据每个学科每学年考试说明命题。
(4)将各科试卷按高考试卷标准制好试卷,试卷要求不出错。
(5)遵守保密协议 (四)统一时间
每学年由市教育局在9月10 以前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高中学校高中一、二、三年级联考学科具体时间安排。 (五)统一制卷
试卷印制由市教科所选定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包括密封条、密封签、答案、评分说明、考场纪录表等资料)。 (六)统一组织
1.市上由市教育局或市教科所设立高中联考组织管理机构;各县(区)由县区教育局或教研室设立高中联考组织管理机构;各高中学校设立高中联考组织管理机构,设立联考考点。
2.考试编号。考生考号、考室、考场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编号,可参考高考考场布置30人的标准考场。
3.各考点监考员由各县(区)高中学校自派,各县(区)教育局向各高中学校派督考员,全程监测各考点考试情况,市教育局派巡视员督查全市考试情况。
4.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考前分发到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分发到学校;市、县(区)校分别设立保密室;学生试卷按统一要求装订、密封,学生试卷袋由各高中学校在规定送到阅卷场。
(七)统一阅卷 1.成立阅卷领导小组
长:市教育局领导担任
副组长:市教科所领导
成员:市教科所高中各学科教研员
2.阅卷形式。全市统一组织阅卷,成立阅卷质监组和统分组;各学科成立阅卷领导小组、阅卷组、质检组和统分组,具体负责阅卷工作,以学科为单位对试卷袋统一编号,流水作业。
3.阅卷地点。在市里面几所重点中学设立阅卷场。 4.阅卷人员组成
(1)抽调各县区各中学的微机员首先将试卷扫描。 (2)抽调各县区中学教师参加统一阅卷。
(3)抽调的阅卷教师的差旅费由市教育局出文件由教师回校报销。
(4)阅卷费可以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一定的阅卷费。 (5)评选优秀阅卷教师并给阅卷教师登记继续教育课时。 (八)统一评估
1.成立专门的考试统计分析组,按全市、县(区)、学校统计学生总分情况,分数段情况,预测一、二本情况,各学科入围分数,各学科成绩情况等数据进行分析。
2.对各个县区、各个学校的预测一、二本人数和高考预测目标任务数进行比较,按超额人数多少对各县(区)、各个高中学校进行排名,对各科以平均分成绩进行排名,以资料形式下发到各中学。
3.由市教育局每学期分别组织召开一次高一、高二、高三联考成绩分析会。会议议程一是由市教科所作考试分析报告,对考试作全面分析,总结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管理意见;二是由成绩突出的县区、学校、学科对教学或管理进行
经验交流发言;三是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学校、学科进行表彰;四是由市教育局领导作指示,提出今后工作要求。
三、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检测 1、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评价,也是学生成长过程的真实记录和体现。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小学一年、初中一年级开始抓起,做好对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多元性评价,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班主任每学期都要对每个学生有针对性的写好激励性评语,为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各县(区)教研室要对学校工作进行评价、检测和指导,确保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学业成绩检测是对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水平的必要评价。为了便于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一线教师共同研究、命制、提供初中学业检测试卷,学校自愿征订。
3、小学检测由各县(区)自行进行。
4.初中检测,从2015年始,每年7月上旬各县(区)按市教育局确定的时间统一组织检测,各县(区)自行确定检测年级和检测科目,于每年春季开学初上报市教育局。 (1)检测科目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政史(合卷)、生地(合卷)
(2)检测范围
均按课程标准、相同版本教材、考试说明等要求命题。 (3)领卷及保密
各县(市)于7月 日前到市教育局领卷。试卷运到后按中考严加保密。
(4)测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初一年级:
初二年级:
(5)测试要求
所有使用市教育局试卷的学校必须按照市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出现提前考试的县(区)及学校,一切费用由其承担。
(6)教学质量分析
各县(区)在考试结束后30天内,做好评卷及教学质量分析,同时将各县(区)质量报告交市教育局。
(7)试卷费用
各校在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各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收费的政策和规定,严禁利用学业成绩检测乱收费。
毕节市教育日
统一战线精准帮扶毕节试验区百所学校
(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人民政府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东部十省区各民主党派中央以及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拥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东部十省市各民主党派中央以及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人才荟萃、知识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帮扶,推动教育扶贫,激活教育发展要素,形成教育发展合力,推进毕节试验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多党合作、共同建设和服务改革发展毕节试验区开辟新路、探索经验。
二、帮扶时间
从2015年起,三年为一个帮扶周期,第一周期从2015年至
2017年止,之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继续帮扶或长期帮扶。对口帮扶情况如下(对口帮扶学校名单附后):
(一)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华职教社
民盟、致公党——七星关区、双山新区;农工民主党——大方县;民建——黔西县;民进——金沙县;全国工商联——织金县;民革——纳雍县;中央统战部、台盟——赫章县。
(二)东部十省市党委统战部
辽宁省——七星关区;浙江省——大方县;中央统战部五局——黔西县;上海市——金沙县;广东省——织金县;天津市、河北省——纳雍县;江苏省——威宁县;福建省、山东省、浙江省(帮扶两个村)——赫章县;北京市——百里杜鹃管理区。
(三)中华职业教育社
组织协调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在毕节市实施“同心温暖工程”职业教育联合办学项目,帮扶百里杜鹃。
三、帮扶形式
开展精准帮扶,推进示范项目,实行“一对一”、“几对一”的帮扶模式。毕节市政府遴选辖区内100所中小学作为受援学校,由东部十省市各民主党派中央以及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协调组织全国知名教育集团、名优企业和优质学校分别与100所学建立对口帮扶关系,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教育帮扶合作,力争毕节试验区受援学校三年实现大变样,到2017年达到贵州省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标准。
四、帮扶重点
(一)学校管理水平帮扶。帮扶学校帮助受援学校树立正确
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校风、教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管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学习与交流。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帮扶学校指导受援学校规范和落
实教学工作常规,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开好信息技术课,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尤其是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和水平。,援助方帮助受援县(区)建立完善管办评分离的评价机制。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帮扶学校指导受援学校制定教师
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通过参与集体备课、随班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和“结对子”等形式,对受帮扶学校教师进行具体业务指导。教师、校长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期。
(四)其他需要帮扶事项。由援助方和受援学校视具体情况
共同商定。
五、职责分工
(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负责协调
帮扶学校、优质教育集团和企业名单;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与各民主党派中央提供的学校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并签订帮扶协议书。
(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与毕节市
教育局承担组织、沟通、协调责任,共同协调解决好教育帮扶合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援助方和受援县(区)建立一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工作,解决委托,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做好教育帮扶各项工作。
(四)毕节市委统战部、市(县、区)教育局、受援学校通
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沟通和交流教育帮扶的各种信息,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帮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联络联系工作由毕节市委统战部联络联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
附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对口帮扶
毕节试验区学校名单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中华职教社对
口帮扶毕节试验区学校名单
毕节市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办学水平迅速提升,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教育部o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精神,落实o毕节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o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略,抓好依法治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府主导”为基本前提,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以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手段,在全市力大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间差距,大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增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市级统筹、分级管理为主的集团化办学体制。教育集团的组建由市教育局统筹,各县(区)根据实际科学布点、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
优质引领、质量并举原则。以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中、小学牵头,集团内学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注重质量的整体提升
与注重数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在品牌输出、师资培养、管理提升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成员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成员校整体办学水平。同时对薄弱学校在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师资培训培养、教学活动、教研教改、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指导帮助和扶持。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特色,坚持“一校一策”,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有针对性地探索集团办学模式,有序推进教育集团自主、优质、健康发展。集团内学校要尊重发展规律,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逐步纠正个别学校的错误倾向。坚持以激发学校自身发展活力、动力、潜力为主,彰显各自办学特色。
循序渐进、深化改革原则。集团化办学要注重循序渐进,首先在不同学段组建不同模式的教育集团进行试点;其次,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数量,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第三,提高集团化办学覆盖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成员校重组再生,城乡优质教育一体发展。把集团化办学作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多元化办学模式、多渠道投入体制、科学化运行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方面积极大胆探索、试验,充分发挥制度的推动力。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县域内,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将若干个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均衡覆盖,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探索生源多样、师资共享、基地完善、手段现代的办学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最终实现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配臵、健康持续、提质显著、快速发展。
(一)2015年。全市启动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争取组建
不同模式的若干教育集团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数量,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30万人以下县(区)组建2-3个教育集团、30-100万人的县(区)组建5-7个教育集团、100万人以上县(区)组建8-10个教育集团。
(二)2016年。在2015年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基础上,分析总结一年来集团化办学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细化集团化办学工作,拓展集团化办学的思路和范围。
(三)2017年。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规模初步形成。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60%,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70%,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60%。教育集团初步建立职责明晰、体制创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教育集团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现,示范辐射作用形成。
(四)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80%,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90%,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80%。教育集团体制更加完备,管理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辐射更加深入,成为全市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
三、组建模式
集团化办学是指以一所核心学校为中心,以数个学校(一般为三个左右)为纽带,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联合体。其核心学校应是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社会声誉度高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教育集团的组建应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模式:
(一)以学校成员构成组建为“1+X”模式
采取“1+X”的组建方式,即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若干所学校参与组建。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
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
模式可以采取以下搭配方式:“核心校+弱校”、“核心校+农村学校”等办学模式。“核心校+弱校”办学,即通过核心校重组或引领薄弱学校,从而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核心校+农校”办学,即通过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城乡中小学结对互助活动,促进农村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二)以不同运行机制组建紧密型、托管型、协作型等模式
1.紧密型。核心学校为集团总校,并入校(或新建校)为分校区,取消被并入校原有校名,新挂集团学校校区校牌。集团内部采取总校加校区的紧密型管理,各校区原行政隶属关系变更,校区负责人直接由总校任命,教师、管理人员等由总校统一调度安排。总校与校区之间在办学理念、人事、财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高度统一。
2.托管型。核心学校为集团总校,加入学校为分校。集团内部采取托管式管理,即分校保留原校名,增挂集团总校分校校名,分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由集团总校负责,由总校派员到分校担任校长,安排骨干教师到分校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分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协作型。核心学校为集团总校,薄弱学校为集团分校,薄弱学校保留原有校名,增挂集团分校校牌。集团学校内部采取总校加分校的管理模式,各校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总校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分校支教,双方资源共享、教学互动。
(三)可从办学层次,组建同层次、同学段的集团,也可以跨层次、跨学段、跨体制组建教育集团。可组建“高中+高中”、“高中+初中”、“初中+初中”、“初中+小学”、“核心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形式的教育集团。
四、实施步骤
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分四个阶段循序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从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深入调研集团化办学的规模、布局、管理模式、教育教学特色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做好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试点探索阶段。从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各县(区)两级统筹选择各学段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的学校作为核心学校,在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其他部分学校作为成员学校,组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开展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的覆盖面。
第三阶段:完善推广阶段。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各县(区)根据实际,尝试多种类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逐步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中小学达到60%以上。
第四阶段:深化提升阶段。从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在城乡优质教育一体化发展方面下功夫,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80%以上,集团化办学制度体系全面构建,办学成效显著体现。
五、运行要求
(一)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各教育集团牵头学校负责在各中小学2014年启动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广泛征求成员学校意见,主动探索适合集团化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建立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制定好集团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各中小学教育集团根据章程统一制订好集团内年度工作计划、3年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集团运转有章可循。
(二)配臵教师资源。探索教育集团内的领导和教师交流模式,在行政区域打破学校领导和教师“一校所有”的格局。教育集团要根据办学需要推进教师(含中层干部)交流,合理配臵教师资源,促进各校各学科骨干教师比例逐步趋于均衡,集团内每
年参加交流的教师(含中层干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集团内教师总数的5%。建立统一教师培训培养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科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学年至少安排4次集团内各学科骨干教师集中送教活动。
(三)交流互动活动。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成员校之间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课程、名师、德育、校外活动基地等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教育集团每学年组织调研、指导、送教、评估考核等活动不少于10次。除送教活动外,教育集团内校际之间每学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面向学生的各类协作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次。各教育集团之间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对共进”,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交流互动。
(四)提升办学层次。各教育集团牵头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打造品牌学校。各教育集团要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学校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同时尊重成员学校的个性特色。
六、配套改革
(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要切实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职责,加大投入,推进学校集团化发展。对于紧密型集团成员校之间办学条件有较大差距的,各县区要对其中的薄弱学校加大扶持力度。
进一步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原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兴办民办学校,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元化办学的发展格局,在推进教育公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群众认可的民办学校,鼓励其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开展与其他学校之间多方面、多层次合作,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对为政府分担较大办学责任且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或集团,各级财政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补助。
(二)创新组织人事管理体制。
建立与集团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管理制度。集团校领导班子组建要因校而异、因校所需,灵活组建,可以一个法定代表人,一套班子,一体管理;也可一个法定代表人,多个班子,统筹管理;也可多个法定代表人,多套班子,协作管理。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管理,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教育家办学和专家治校。
创新人事管理,建立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输出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核心学校,可以适当调剂增加5%公办教师编制。建立教师集团内流动管理办法,提倡教师“走教”。建立集团化办学教师激励机制,优化教育集团分配机制,逐步完善教师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集团核心校主要领导奖励机制,逐步探索多种分配方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提高集团化办学的内驱力。
(三)创新教育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创新集团内部治理结构,落实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提高集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集团发展的工作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实现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大力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学校组织的重组提升、学校资源的整合扩大、学校治理结构的优化调整、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工作流程的科学监控以及学校品质品牌的塑造彰显等方面进行探索,全方位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
创新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行业认定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核心学校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制订专项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社会认可以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促进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加强
薄弱学校的内涵建设,提升优质学校的再生能力,不断推进教育的优质化、均衡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毕节市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研究,统筹推进全市集团化办学工作。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将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办教育的重要任务,确保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健康快速推进。切实将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中小学办学内涵式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督导室、办公室、基教科、计财科、师资科、人事科、教科所、教仪站、考试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及各督学责任区组长为成员的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责任。市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抓好政策制定、整体规划、业务指导、监控监督及考核评价,干部管理及组织建设,编制管理和使用办法,教师流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财政投入管理体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建立区域集团化办学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全市形成在市政府领导下,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个县区主动作为,各个学校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负责制定教育集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阶段性地考评成员校的工作效率与效益,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指导集团内其他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集团其他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在集团统一章程下,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日常管理工作。集团理事长对集团的正常运行负总责,副理事
长负直接责任。各督学责任区负责监督辖区内教育集团工作正常运行情况。
(三)加大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各教育集团在信息化装备、教科研、小班化教学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同时,根据教育集团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确保集团化办学正常运作。对为教育集团建设与管理作出较大贡献的集团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组长和在教育教学质量上作出较大贡献的集团内交流教师等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订完善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每学年年末对各个教育集团从章程、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教师交流与发展、协作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既作为对集团及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奖励的依据,又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年终考核和对校长、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以及督学责任区考核。各教育集团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在经济待遇和评先评优上也应给予政策倾斜。
(四)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集团化办学,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参与交流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到调整后的教育岗位上开展工作。对符合交流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流的教师,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在教育集团组建及运转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有损教育和教师形象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六)营造氛围。要充分认识实行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来。要通过举办集团化办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及时总结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
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大力营造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做出新探索、取得新成绩、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毕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管理的实施方案
有好的教师,才会有好的教育。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和管理,端正教师从业态度,调动广大教师教育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全面实施我市三年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供扎实的教育人才保障。根据o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o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拟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市形成利于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和调动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爱岗敬业热情的教师考核管理机制,全市中小学教师更加热爱教育工作,找到从教的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幸福感,建成一支拥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
二、项目及内容
(一)建立完善教师教学业绩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
每位教师除对本学科教学负责外,同时要对协作开展好德、智、体、美、劳等素养的渗透教育负责,有责任通过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每年对教师教学业绩的年度考核评价应紧扣这一职责的履行状况开展。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并形成符合各县(区)教育发展实际的具体考核管理制度。
1.师德考核(20分)。
(1)过程考核(10分):教学常规检查管理过程记录,重点查看是否按时到岗到位工作,教书育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廉洁从教、依法从教,是否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等,是否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否面向全体学生等。
(2)年度测评(10分):开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加的无纪名测评,根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方面对教师履行教师职业道德的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量分。
师德考核低于12分者,即否定其他方面,一票否决。
2.能力考核(20分)。
(1)过程考核(12分)。从常规检查及校领导随机听、评课中记录考核依据。重点看作业批改质量,备课(教案或导学案)是否规范科学,课堂教学是否清晰科学有效,是否出现知识性错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是否高效有序等方面进行考察。
(2)专项考核(8分)。重点考核承担优质课、示范课、教研课、汇报课等各类课的情况,由听评课的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量分。
3.业绩考核(60分)。
以学生学年学科检测成绩为考核依据。所教学科及格率(本班及格分人数/本班学生进校时人数)达60%,得40分,每多一个百分点加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学生成绩提升率为0至1个百分点的,在及格率得分基础上加10分,年度提升率上升1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在及格率得分基础上加20分。提升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在及格率得分基础上减3分,直到扣完业绩得分。
所教班级学科成绩提升率=(本学年末学科成绩检测平均分÷本学年末当地同年级学科平均分×100%)-(上学年末学科成
绩检测平均分÷上学年末当地同年级学科平均分×100%)。
“平均分”计算的分母一律采用教师初接本班时的学生数,“当地”指以县或乡镇为单位,以县域开展为主,缺乏条件者以乡镇为单位开展。
中学毕业班提升率按三年提升率计算。即担任毕业班的教师学科教学业绩考核提升率=(本学年末学科成绩检测平均分÷本学年末当地同年级学科平均分×100%)-(学生进校时学科成绩平均分÷学生进校时当地当年同学科平均分×100%)。
同时任多班同一学科的,学生成绩提升率取平均数计。提升率取平均数=所教班级学科的提升率总和÷班数
教师年度考核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名额取优秀等次。考核分数低于85分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分数在60至65分的,不定格次;分数低于60分的,定为不合格。教师年度考核是当年学校开展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达不到80分及以上者,不能参与评先选优表彰。
师德考核和能力考核以学校为主体开展,业绩考核以县级教育部门为主体开展考核(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所有教师考核分数均不达85分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安排到其他办学业绩优秀的学校。凡非教育部门借用的教师,一律不予年度考核;确属工作需要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借用的教师,由借用学校或单位参照本校(单位)教师考核办法开展考核。
(二)建立完善教师专业水平提升的监测考核机制
教师专业水平直接决定教师从教的根本质量,通过建立教师专业水平提升考核机制,激励教师不断加强个人基本专业修养,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升个人专业水平,从而提升个人课堂教学力。
教师专业水平提升考核以县域为开展范围,以标准化考场闭
卷考试为具体形式,以中小学相应的学科知识和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实事政治等为内容,按年度进行,可实行一年一考。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1.考核对象
凡毕节市在职在编的教师,参加县域内组织的统一考试(市直学校参加七星关区考试)。有如下情况者,当年可不参与考核。
(1)特种病人(癌症病、麻内病、精神病等)或经专业部门认定已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
(2)考试期间经教育局批准请假的。
(3)考试期间经教育局同意离职培训、进修的,或由学校派出培训学习的。
2.考核内容
所任学段学科知识(70分)、所任学段学科课程标准及教学教法(20分)、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10分)。
3.考试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科学)、化学、生物、政治(品社)、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各任科教师考所任学科,从事多门课程教学者任选一门参考,兼任初、高中课程的,可选其中一门学科参考,兼任初中和小学课程的,考所聘职称系列的学段学科,教育管理中心人员、学校当年未任课的行政人员、管理人员根据所聘专业技术职称参与考试。
4.命题办法
由各县(区)教育局聘请专业人员命题,命题不分年级,只分小学、初中、高中等三个学段,初、高中学科知识题原则从历年中、高考试点中选题,小学相应学科知识试题按课程标准培养
目标聘请专业人员命题。
5.考场设臵
考场一律设在城区标准化考场,分学段进行,轮流进行考试。
6.结果运用
(1)考试实行百分制,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90分为良好,60≤得分<80分为合格,得分<60分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考试记0分。
(2)年齿在50周岁及以上的男教师、45周岁及以上的女教师,成绩对外公布,受奖照奖,受罚不罚。
(3)成绩合格者,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必须参加第二年考试;成绩达到到良好及以上者,可连续2年免考;成绩达到优秀者,可以结合当年教学业绩予以从重奖励。
(4)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第二年的考试,当年不能评优、评职、晋级;连续三年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降低一个岗位等级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专门的教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各县(区)教育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各相应学校、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教师考核和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协调工作,应设立专门的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机制保障。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根据考核管理的要求、内容、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教师考核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经费保障。县级教育部门要多方筹集经费,保障教师考核管理工作的开展,并设立必要的教师奖励激励经费。
(四)体制保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常规教学检测
制度,分年度开展统一教学质量检测,并完善各年教学成绩检测记录的数据库,为开展好教师考核和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参照。
(五)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检测和教师考试硬件支持,逐步推行标准化试卷和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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