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夏令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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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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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五大法学名校“掌门人”纵论锻造“卓越法律人才”
7月9日,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在发言时开宗明义地指出,今年以来,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针对法学高等教育提出了教育改革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创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即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的实际岗位工作、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在发言时呼吁:“时代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国家正在推进与公共治理密切相关的重大发展战略,需要一大批高端人才,其中也必然包括能够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驾驭复杂局面的‘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既要面对大众,为法律部门和各行各业培养大批法律人才,同时又要面向未来,培养‘治理类’的卓越法律人才。”
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这一论坛主题,五所政法大学的书记、校长分别进行了发言。
法学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谈到当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黄进认为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较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导致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低下;国际化水平整体较低,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等。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指出,在我国,按照现代法学架构进行的现代法学教育大约只有二十年,法学教育改革仍然在探索阶段,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定位不够合理,缺乏准入制度,起点较低,规模较大,难以保障法学教育质量,法学教育与职业结合度较低,与社会需求有一定的距离。学生的法律实务水平普遍不高,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缺乏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职业伦理等素养。
“法律人才培养的层次多样,而相对应的培养目标单一;重视‘法律工匠’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现代法治精神不足;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学生的实践能力较为欠缺,法律人才的职业取向与社会需求错位;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短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表达了对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现状的忧虑。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
“教育部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顺应了法学教育职业化转向的趋势。可以说,制定和实施‘卓越计划’是总结新中国法学教育历史经验,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对法学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黄进进一步谈到了“卓越计划”的目标应定位于“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在观念上还是将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学术教育对立起来。‘卓越计划’的实施应当是我国法学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一个重要的契机,应当用这样一个计划统一法学教育界的思想,推动法学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变。”
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解决我国法学教育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贾宇指出,西北政法大学总结长期的办学实践,结合时代特征,确立了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那就是: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要使学生深刻地认识到:走法治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是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之路,也是解决当前中国社会面临问题的唯一正确出路;要使学生确立以强烈的责任感来建设伟大祖国的立场;要多了解国际的发展情况,世界的发展情况,取彼之长,为我所用;要教育学生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把自身价值的实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
何勤华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法治精神、丰富的法学知识、充足的法治实践、法律的国际化背景,也就是“应用型、国际型、创新型的高端人才”。这就要求学生“有促进正义、维护正义的理想、基本功扎实、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在培养标准上,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法学的特点,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形成执政为民的世界观。
对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认为,创新培养模式必须准确界定卓越法律人才的品质和规格,合理界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运用有效的方式、方法、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实行导师制在课堂教学外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建立学生遴选和淘汰机制,保证培养对象具备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品质和学习能力。
法学教育的改革探索模式五所高校一直在不断地探索法律教育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学校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整合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6年两阶段“4年基础学习+2年应用学习”融贯式培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法学本科教育学制过短的问题,增加现行模式缺乏的知识应用、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训练。实行“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就业方向,在专业实习课程中选择参加两站进行专业实习。加强“法律诊所教育”,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
西南政法大学的“实务人才实验班”和“学术人才实验班”: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独立培养,配置高水准的师资团队,项目人才统一实行择优培养、末位淘汰和选拔递补机制,并力求在学制上有所突破。推广小班教学和启发式、思辨式、案例式等教学模式。其中,“实务人才实验班”将特别突出社会实践环节,“学术人才实验班”则侧重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华东政法大学的“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教育+校企联合培养+科研能力训练”培养模式:拟结合本科招生,进行双主修、双学位、双校复合等方式培养。试行“4+2”模式本硕贯通体制,重点培养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航运等方面的国际化经贸法律人才,试行“4+1”国际化培养,本科毕业后到海外高校攻读学位或者开展技能培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构建本科创新拔尖人才“文澜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适合培养“文澜人才”需要的招生机制或生源选拔机制,实行本硕连读,采取2+2+2的培养方式分阶段培养,即通识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和基础职业训练、研究生学习阶段,并进行分流培养。由学生根据兴趣和能力,分别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导师制为主、课堂教学为辅教学,学校与职业部门联合培养,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培养国际视野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的“实务培训模式”:从2008年开始,35岁以下的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开始全部轮流在司法机关兼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1年,使青年法学教师在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切实的“理论联系实际”。从2008年开始,学校推荐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综合素质高的法学教师,挂职司法机关领导岗位1年。学校首创了法科研究生在司法机关实训半年担任见习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的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为期6个月的实务训练,已建立了39个研究生实训基地,有一千七百三十余名法科研究生参加了实训。
(台建林 通讯员赵玎玎)
已投稿到: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学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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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
培养基地建设方案为了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法律人才培养特色,探索建立具有广东财经大学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人才培养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建设好实验区,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指导思想与定位(一)指导思想与建设思路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特色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以专业基本条件建设为保证,改革现有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制定分类培养方案,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基础和特色,探索“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符合我国法治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实务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2.实验区建设总体思路依托我校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特色专业,整合相关院系的资源建立一个在教学理念、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管理机制和保障监控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的教学实验区。实验区将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配套改革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二)实验区功能与培养目标定位1. 功能定位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的孵化区和示范区。实验区将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积累经验,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全校的推广打下良好基础。2.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本专业培养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需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二、实验区建设原则与内容
(一)创新原则 实验区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所确立的协同培养创新的教育改革理念,实验区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和管理模式,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为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累经验。(二)创新内容1.分类培养 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根据我校财经类院校的性质和办学定位,以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开展司法实务和企业法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工作。(1)卓越司法实务人才培养
司法实务主要以培养满足广东乃至全国法治建设需要的司法实务精英人才为目标,强化法学理论教学改革,由知识单一传授转向知识应用和思维能力训练并重。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功底,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寻找、运用法律的能力、认知案件事实的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表达能力、法庭审判的控制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法律实践技能。(2)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结合广东财经大学经管类专业的性质和法商结合的办学特色,根据法学院毕业生的走向和广东律师的业务特点,着力培养企业法务复合型法律人才,即在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突出训练学生的非诉讼企业法务技能,如法律谈判能力,合同的审查能力,法律风险的预测能力等,为广东乃至全国的企业培养复合型法律实务人才。2.协同培养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传统的第一课堂为主体封闭式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与第三课堂相衔接的开放式教学机制。探索校内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实验区将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建立一支由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立法学实验教学平台和经管实验教学平台相结合的跨专业实验教学平台。3.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区改变传统上由本校、本专业独立设计培养方案的模式, 由学校和实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方案,针对法律实务工作的素质需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明确专业教育和职业资格的关联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方案。实验区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性、开放性和创新性特点,着力于卓越法律实务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20%,将课程体系设计为通识课、学科基础课、法律实务课程、专业拓展课、综合运用课等模块块,并按照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对上述课程进行科学设计,形成一个有机的教学系统。4.管理方式创新实验区实行导师制,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和职业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在考核方式上,学生的学业成绩考核将打破传统的一次考试定成绩的方法,采取学生自主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构建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指标与方法体系。三、管理模式(一)学生遴选和分流为了提高实验班的生源质量,提高我校法律人才的影响力,在全校的大一学生中择优选拔卓越司法实务和企业法务实验班学生。遴选的基本标准为热爱法学专业、英语基础好、接受能力强,有从事司法实务或企业法务志向的学生;遴选生源专业比例为法学专业学生占实验班学生总数的80%―90%,其他专业学生比例20%―10%。遴选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学生回广州校区实验区学习。经过一年的学习,学生如果不适应实验区学习,将退回法学专业学习,已修学分有效。(二)教师配备实验区教师主要选拔法学院、经管专业的优秀教师和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以及大型企业法务部门实务专家担任课程教师。(三)独立运作实验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教学单位,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均打破现行的学院、专业界限,组合校内和校外优秀教学资源组成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独立运作。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改革方面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法学院、教务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等领导组成。设实验区日常管理机构,由法学院院长兼实验区主任,法学院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设实验区综合办主任1人,享受系主任待遇;设学生事务管理员1名。实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师资的选拔、交流、考评、质量监控等问题的研究和制定,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专家意见。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法学教育专家和实务部门专家组成。(二)经费保障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文件,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给予1:1配套资金的支持,共计150万。根据建设需要分年度纳入学校财政预算。(三)政策保障1.经费使用学校下达的项目款项由实验区独立支配,专款专用。实验区以项目的方式运作和管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实践教学项目等均以立项的方式进行,项目经费由学校配套经费支出。实验区的日常运作经费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拨付。2.工作量计算实验区学生以针对性、个性化培养为原则,需要对全部现有的课程进行改革,包括课程内容、授课方式、师资配备以及学生考核方式等,探索建立创新型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由于实验区专业课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考核方式均不同于传统的理论课程,专业课按照国家实验区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执行。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必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根据实务工作的内容分别聘请相应的实务教师以讲座的方式授课。实务教师的课酬按照学校的教授讲座标准执行。3.本硕连读学校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基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硕士研究生推荐权,实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本硕联读”模式,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方式的突破。(四)办公条件保障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验区配置相应的办公场地,校外兼职教师的办公室(2间)、办公设备等。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共印85份)?
粤财大〔2013〕34号【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上一篇:广东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下一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报名表、汇总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北2栋7楼 邮编:510320 电话:020- 邮箱地址: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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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有这个班的学姐学哥嘛 能不能告诉我这个班怎么样吗!!!!!!!大概的课程设置啊 老师啊 之类的 分数估计能上 就是想了解一下!!!!
TOEFL 考试,90% 的考生均进入了第一或第二志愿的大学。
巨坑,别来,骗人的。有这分数不如厦大浙大同济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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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格最高的班
如上,形势越来越差,前景不容乐观
除了师资强大没优势
我也是卓越班的,我以长者的身份劝告一下学弟学妹,华政可以来,卓越班不要来。
是一个需要智力资本和金钱资本的地方
总有大神在卓越中悄然奋进,而我在卓越中成为一名安静的学渣。建议好好待在外面蹭卓越班的课吧,进来就炸了
想postgraduate有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前途的,别来
建议不要来
可以来国金。
哟~说不定又是一个直系小朋友哦~
哎??你当初居然问这个问题,可最后不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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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推进&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实施,结合思政部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11月8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组织2013级&卓越法律人才&班前往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红军四渡赤水旧址,开展主题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长征精神&的现场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由课程负责人周长明教授策划指导实施,全体任课教师全程参与。
同学们在老师们的带领下参观了四渡赤水纪念馆、中央红军机要室旧址、太平小学、女红军长征纪念馆等地。在参观过程中,通过师生互动,拓展了学生知识,特别是周长明教授现场情景教学,组织大家共同吟诵诗词《长征》,并深刻指出,红军长征在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壮举,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当代大学生应当时刻牢记长征精神,需不断传承和发扬。下午,队伍在赤水河边整队集合,以饱满的精神和热情重走了长征路。在到达太平渡口纪念碑后,在支部书记周长明带领下思政部党支部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并与学生一同齐唱国歌,在嘹亮的歌声中圆满完成了本次实践教学活动。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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