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至薰衣草庄园西岩方中考成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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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周至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县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市教发[2015]54号)和《周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周至县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周教发[2015]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周至县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简称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武祥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尚 雷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曹 阳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杨满仓 寇 力 商继录 张天福 陶惠彤
2.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审定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3)全程监管高中录取工作;
(4)监督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录取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政策公平、公正,维护所有考生和所有学校的利益,有利于每个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所有学校共同发展;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督,招生政策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时公开;录取管理规范、有序,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管理理念和手段现代化,规范招生行为;录取操作科学、高效,借助互联网平台,优化招生办法,改进录取操作程序,实行计算机录取,提高工作效率。
三、计划管理
(一)我县今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由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
(二)为深化中招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将周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50%按定向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生源计划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定向生分配方案见附件3。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办学条件一次核定到位。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要求,从2015年起,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取消择校生招生。
(四)考生填报志愿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四、填报志愿
(一)我县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成绩公布后,统一在各校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县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指导下进行,时间为7月26-28日。
(二)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设置一个批次,每名考生在全县7所高中范围内任意选报3所高中。考生该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定向生志愿:不设定向志愿填报栏,凡填报周至中学志愿的学生,视为同时填报了周至中学定向志愿。
(三)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2.通过周至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周至四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与周至中学或周至四中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周至中学或周至四中的统招志愿。
3.选择职业学校的考生在全县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2所学校,也可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
4.所有初中学校必须尊重学生志愿,不得强行规定学生填报志愿。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填报志愿。凡违规阻挠、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选报的志愿录入信息库前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对疑问可直接提出质询。所报志愿经考生核对确认后,任何人无权改动。并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将考生成绩库与考生志愿库合库后制成光盘,于7月28日前送至县中招领导小组、监察审计科、教育一科各1份,确保录生工作的公正性。
(四)考生填报志愿前县教育局将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四、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建。
建档要准确,不能漏建、错建,档案材料要齐全。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密封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永久留存。
五、录取工作
我县高中学校试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县中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中招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尚 雷
副组长:杨满仓 寇 力 商继录 丁 辉
李菊芳 杨 杰 张效全 袁崇雪
录取工作小组在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并依规定程序操作录取。
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所有招生工作必须在统一录取会上进行,按规定完成统招生、定向生录取任务。任何学校未经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批准擅自圈定录取新生、招生学校与考生私下签订的协议以及私自下发的录取通知书或录生协议均为违法行为(正式录取通知书是市上下发的《西安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并要加盖周至县中招办印章方可生效),录取结果不予认可,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严肃查处。
(一)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评价结果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⑴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⑵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批次进行
同批次录取分为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两个阶段。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定向生和统招生。
1.周至中学、周至四中特长生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县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西安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由周至中学、周至四中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学校提名,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七所普通高中统招生和周至中学定向生录取
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3所普通高中为平行志愿,7所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周至中学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资格: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三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周至中学统招生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线下40分,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若定向招生学校在某初中学校定向生生源不足,则其剩余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录取。
若本县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能满足本县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需求或本县录取控制线上生源过剩,则由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三)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
筛选依据:4个条件2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1.4个条件依次为:
⑴《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号)中规定的其他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⑵少数民族考生;
⑶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者和获西安市二、三等奖者(以下简称获奖情况)。
⑷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的考生(以下简称三好学生)。
2.2项指标依次为:
⑴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
⑵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
3.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首先依次比对其他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获奖情况和三好学生4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4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2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2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若通过以上4个条件2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四)我县7所普通高中均不具备跨区域招生权限,任何高中统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周至县中考的学生。
(五)2015年已被录取为统招生的学生,一律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否则不予建档。
(六)省级示范高中只录取应届生。
(七)职业高中录取工作。
职业高中录取新生与普通高中同步。
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任何职业高中不得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初中学生或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六.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号)执行。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人民警察;
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4.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者和西安市一等奖者;
5.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6.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生子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其他军人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者和西安市二、三等奖者;
4.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所有学校录取新生总数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市、县中招办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二)严格录取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
(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周至中学和周至四中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生招生方案上报县中招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实施。特长生测试过程中须在县中招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周至中学、周至四中于7月18日前按要求将本校拟招收的特长生名单,上报县中招办审批,以备统一录取会录取。
(四)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县教育考试中心、各学校要及时做好考生录取信息和档案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录取考生信息,以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全县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县中招办统一管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将按时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城六区由市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类计划的录取数),三区四县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和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考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
(四)建立统一标准学籍库。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无学籍的学生不得在学校占学位就读。
(五)严格借读生管理。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任何高中不得接收被西安市内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到本校借读。西安市以外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借读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需持经学籍所在地市、区县教育局同意出外借读的证明,方可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学校凭证明接收借读生。学校接收的借读生需经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七)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九、严肃纪律
(一)县教育局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县教育考试中心要认真细致做好招生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保证招生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06]95号)精神,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证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
(三)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四)县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市教发[号)精神,不断完善升学考试监督制约机制,对在招生录取的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认真追究,严肃查处。
附件:1.周至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日程
2.周至县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
3.周至县2015年定向生分校生源计划
周至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日程
工 作 任 务
承 办 单 位
完 成 时 间
1.审核政策类照顾类考生
各相关部门
2.县录取方案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
县中招领导小组
3.周至中学、周至四中上报《拟招收特长生名单》
周至中学、周至四中
4.全省统一考试
县教育考试中心
6月27日、28日
5.网上评卷
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
6月29日至7月17日
6.评卷结果合成、打印表册
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18日至7月21日
7.公布中考成绩
县教育考试中心
8.中招政策宣传
县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学
6月份-8月份
9.网上填报志愿
县教育考试中心
7月26日至7月28日
10.建立考生档案
县教育考试中心
11.中招录取
县中招办、县教育考试中心、相关学校
7月29日—8月7日
12.录取结果上报、审批
注:时间若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周至县2015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表
统招生 计划合计
统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
周至县2015年定向生分校生源计划
生源初中学校
周至中学定向生计划分配
临川寺中学
西岩坊中学
鹿马九年制
辛家寨中学
骆峪九年制
楼观台九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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