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狱边境游戏通关教程中闯关,其中一关是爬箱子一样的山坡,结局是和地狱边境游戏通关教程恶魔撒旦的女儿在一起了的游戏叫什么?

斯蒂芬·金,一位全世界被改编次数最多的小说家,据说保持着吉尼斯纪录。

对国人来说,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没翻过他写的书。但一提到某部电影,经常有这种反应:哦,他编的啊!

他不光是恐怖大师,更是位洞察人性、冷观社会的作者,传递着杰克·伦敦、约翰·斯坦贝克等美国工人作家的精神火种。

除了脑洞惊人,他也堪称爆肝狂魔,五十年来码字成痴。一般人读书赶不上他写书快。

小说高产,编剧高效。修改剧本的间歇,顺手更完一个短篇不在话下。

好莱坞的片场流传一个段子——

和剧组开过会后,金在酒店洗手间迸出一个灵感,第二天就拿出了另一出戏的十八页大纲。

金客串史上最长美剧辛普森一家

金客串史上最长美剧辛普森一家

持续半个世纪的创作巅峰,究竟有多少部电影和剧集和他有关?

老金的影像世界绝不仅仅有恐怖,心理惊悚、灵异、宗教、社会、儿童、家庭、科幻、奇幻,气象万千。

本文梳理了金所有影视作品,不论小说改编还是编剧作品。

凡是片长超过40分钟,都尽可能收录进来,按放映时间进行排序。并附上看书多年的原著联动。

时光倒流。回到1974年。

当时,斯蒂芬·金与全家住在缅因州小镇荒郊的拖车里。“那里即使不是宇宙的垃圾中心,也是离它很近的地方”。

他在高中教学,一周挣70美元,糊口都难。

业余创作小说,拖车里塞满了未发表的手稿。

朋友建议不要再写男频了,说男的都白嫖。金孤注一掷,转攻女频市场。

完稿后,金感到丧气。自己一个糙老爷们能对花季女生的心理有多少了解。

索性把稿子扔进垃圾桶。他的妻子捡回来,读了一遍,劝他坚持下去。

书稿寄出后,金在某天突然接到妻子的来电。

由于家里装不起电话,必然事态紧急。金心头一沉:孩子又病了。

谁曾想,这是一个惊声尖叫的文化时代的起点。

原来,妻子接到出版社的电报,愿出2500美元买下发行权。

他们断言,这是年度最佳小说,是出版界翘首以盼的下一本《驱魔人》。

这本一炮而红的书就是《魔女嘉莉》。

今天再读它,感觉有点怪异。全书除正常叙事外,穿插着第三人称报道、剪报以及伪纪录片观点。

书以倒叙手法揭开一起造成小镇毁灭的惨案

书以倒叙手法揭开一起造成小镇毁灭的惨案

有人说这是老金初出茅庐不够自信,不无道理,因为老金以后再没这么写过。

每个人在青少年都遭到过不同形式的欺凌。

老金写初稿时年仅22岁,青春期的回音犹在耳畔。他笔下的美国高中是一个“蝇王”似的残酷世界,适者生存。

校园之外,家庭内部也存在着控制与反控制。

“所有苦恼的父母都察觉他们的女儿变了,她们的头发留长了,胸罩也扔掉了”。

好莱坞一眼看出这本书的市场潜力:史上第一次校园舞会大屠杀,必将引爆暑期档。

金的幸运值拉满,起步就遇上了德·帕尔马(疤面煞星、铁面无私)。

后者作为导演虽然还没出名,已经和马丁·斯科塞斯、科波拉、乔治·卢卡斯等大腕天天混在一起。

片中安排了大量有隐喻的镜头

片中安排了大量有隐喻的镜头

主演茜茜·斯派塞克一开始不被人看好,25岁的年纪,演高中生显老。

试镜时,她给头发抹了凡士林,不化妆不洗脸,素颜直面评判。

所有人都说:嘉莉出生了。

德·帕尔马执着于影像探索。在著名的浴室霸凌片段中,他看齐希区柯克,视觉构思精妙,采取了慢动作、深度对焦、跟踪镜头一系列手法。

让女孩们向嘉莉扔带血的卫生巾的一幕,和《惊魂记》里的淋浴刺杀一样成为传世经典。

血是故事的关键。月经,以及嘉莉浑身被淋的猪血,彷佛恶魔临世。

女权主义者很快将嘉莉视为某种象征。

金自己认为这个故事是女性的寓言。

在本书之前,通俗小说刻画的女孩不是小婊绿茶就是嘤嘤圣母。

嘉莉破天荒既是受害者又是怪物。

时代创伤、宗教狂热、小镇挽歌、迷途的青少年,诸多标志性的斯蒂芬·金惊悚元素都在这部处女作中初现端倪。

《魔女嘉莉》被誉为最伟大的青少年恐怖电影之一,票房席卷全美。

比祖师爷级的《月光光心慌慌》还要早两年,开启了尖叫盛世。

金说:“我创造了嘉莉,嘉莉造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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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的小镇,衰败的人心,逼近的恶魔。

新英格兰乡镇的全景扫描。后越战美国的风俗画。

在魔女嘉莉之前,这部小说已接近完成。老金上高中时读过德古拉,禁不住和同学讨论,如果欧陆的吸血鬼在美国爆发会怎样。

不在大城市,在缅因州的某个穷乡僻壤。

金得出结论,就算人死光了,主流媒体都懒得搭理。

书名一开始叫“第二次降临”。改成如今的名字,很明显为了让美国人想起历史上的撒冷女巫审判。

说来好笑,老金作为一个恐怖作家,从来不擅长塑造新怪物。笔下的吸血鬼形象依然没比1922年黑白片《诺斯费拉图》进化多少。

相隔近六十年的两版对比

相隔近六十年的两版对比

他真正的天才在于描绘人,人在遭遇外在和内在的怪物时展示的勇气与堕落。

譬如吸血鬼是小镇居民自己找来的,必须获邀才能进屋。

再譬如吸血鬼既是外来的邪恶,也是内心黑暗一面的折射。

这么一部经典小说,一直缺乏一部对得起它的地位的影视改编。

金是《活死人之夜》的粉丝,喜欢这种在超自然主题里融入社会批判的手法。他一心想让乔治·罗梅罗来拍。

但项目一拖再拖,罗梅罗厌倦了等待。

改编权于是落到德州电锯杀人狂的导演托比·霍珀手中。他把撒冷镇拍成了近两小时的电视迷你剧。

本剧的马斯登老宅气势全无

本剧的马斯登老宅气势全无

当年的美剧不比现在,经费匮乏,编导和演员都是二三流货色。

拍出来的东西场景简陋,特效敷衍。原著复杂的小镇关系网被粗暴做减法合并项。

公平来说,影片还有点吓人之处。

活尸化的小男孩漂浮空中敲击窗户的场景,现在看也叫人发毛。

最毁誉参半的要属结局。

全剧的高潮,没放在决战大boss巴洛或者放火烧镇上面,而放在了男主杀死身心都转化成吸血鬼的女主上面。

那场戏既是人鬼之战也是恋人的诀别。

个人觉得这一点处理得比原著更具张力。不过当时的评价很差——

“一部描写两个主角在世界各地猎杀吸血鬼的电视剧永远不会成功”。

本剧反响平平,竟然还有续集。

版权后来落到cult片狂人拉里·科恩(活尸系列、狙击电话亭)手里。

海报几乎和前一版一模一样

海报几乎和前一版一模一样

根据他和华纳的协议,除了规定吸血鬼巢穴仍是小镇,他想怎么拍就怎么拍。

老金无权抗议,好在户头上多出10万美元。

科恩二话不说,加入了自己一贯擅长的讽刺元素。吸血鬼王朝靠牛血维持,以指代金钱力量。

片子烂得可以,吸血鬼的化妆牛头不对马嘴。

由于科恩曾为第一部剧写过剧本,被斥为“非常糟糕”,所以有人认为续集他是故意恶心别人。

2004年又翻拍了一版,豆瓣评分没过6。

导演曾得过奥斯卡最佳摄影提名。虽然情节较为忠于原著,但这个题材进入21世纪,显然不如后尼克松时代对中产阶级有吸引力。

另外节奏太墨迹,人际网铺垫时间太长,70分钟过去才有吸血鬼现身。

说来讽刺,最精彩的改编来自小野不由美在二十年后创作的《尸鬼》。

小野把地点从美国中部搬到日本山村,把马斯登老宅换成洋房(生化危机?)。

把东欧老炮血族换成了哥特萝莉,把作家男主换成了世家医生,把四眼小学生换成了高冷美正太,鬼怪设定也更完善。

日本文库版后记比较两者说,《尸鬼》最大不同是没有美式英雄主义。

我觉得说这话的人没怎么读过撒冷镇,里面没有英雄,只有时代的创伤、无力的宿命感和破灭的美国梦。

如果你实在看不下去上面那几部烂剧,就看动漫版尸鬼吧。两者的发展脉络高度相似。

都是邪恶侵入-扩散传染-住民麻木-绝地反击-小镇焚毁的主线。

但立意泾渭分明。撒冷镇讲的是恶对善的侵蚀,尸鬼则从根本上模糊了善恶。

老金告诉读者,早于吸血鬼到来前,小镇就已是一具活尸。

镇民过着毫无生气、行尸走肉的生活。吸血鬼只不过剥夺了他们的最后一项权利——死亡。

多年后,老金在短篇《喝一杯再走》中交代了撒冷镇的后续。

大火洗礼过后的街道废墟上,每一晚都有吸血鬼和活尸在游荡,拖走每一个误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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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是史上最恐怖的电影。

在那个年代,恐怖片和惊悚片的受众是中产者。希区柯克的主角全是绅士淑女。

时至今日,恐怖片已沦为青少年电影的一个分支。少男少女们看一个秃顶大叔在空房子里乱转,没有共鸣,只有发笑。

当你第一次计算房贷,第一次琢磨彩礼时,你渐渐笑不出来。

当你有了家庭,左肩扛责任,右肩载期待后,你咬紧牙关。

当你下班回家,宁可先在车里坐一阵子也不愿上楼时,恐惧罩住了你。

当你看到新闻弹窗,又有某家狼性企业开始解聘35岁以上的员工时,你有点喘不上气。

当你看到镜子里的白发,意识到生老病死比星辰大海离你更近后,你捂住了眼睛。

这就是闪灵的魔力。它是男人的神话的丧钟,是家庭避风港的危房报告。

孤独,背负,沉沦,挣扎,自我欺骗,汇成了社会人三个字。

斯蒂芬·金深有体会。那些住在拖车的日子,抬头就能从车窗望见覆盖山麓的积雪,还有贫困和暗淡的前途。

每天睡醒,听到的是孩子的哭声和妻子翻弄账单的哗哗声。

这种为了家人必须出人头地的压力,会引发对家人的怨恨与精神暴力。

不堪重负下,老金酗过酒,嗑过药。

主人公杰克的艺术血肉,是老金的心理负担滋养出来的。

老金五岁的时候,他的爸爸被压垮了,抛妻弃子一去不回。失败的父亲和孤独的孩子成为老金小说的永恒主题。

闪灵对老金来说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它暗喻着老金另一种可能的人生方向。

失败的教师,失败的作家,失败的丈夫,失败的家长。一脚踏空万劫不复。

所以,改编这部书的必须是个知音。当听说人选是库布里克时,老金公开表达反对。

库布里克是作家们最痛恨的改编者。发条橙的作者曾痛骂他“厚颜无耻”。

无奈老库找上门来。适值《巴里·林登》票房受挫,库布里克急需拍一部世界级恐怖片(老库认为2001太空漫游是恐怖片,这个)来重振声誉。

华纳推荐了《驱魔人》和续集。但老库把当时的知名恐怖小说翻了一圈,相中了闪灵。

一上来,老库就拒绝看老金准备好的剧本,结下了梁子。

老金对库布里克的个人印象也很不咋地。

老库会在半夜打来骚扰电话,问:“你相信上帝吗”。

金睡意朦胧地回答他很可能信。老库叹了口气说:“不要认为有上帝。”

库布里克定的基调是,不拍超自然恐怖,要拍的是一个男人把自己和全家静悄悄推入疯狂深渊的故事。

没有狗血的亲情感召,没有庸俗的善恶有报,你能看到的是饱受折磨的艺术家孤立自己和家人的全过程。

库布里克遵循一句话:永远不该试图去解释发生了什么。重要的是激发神秘、焦虑与恐惧的感觉。

杰克和温迪怎么认识的,怎么结的婚,怎么失的业,怎么沾上酒瘾有必要啰嗦吗?(老金:劳资的扳机压不住了)

观众只需要知道他是个走投无路的中年男人足矣。

拍摄过程中,全剧组都领教了库布里克作风。剧本无穷无尽地改,一个镜头几十上百遍地拍。

史上第一部用斯坦尼康稳定器拍摄的电影

史上第一部用斯坦尼康稳定器拍摄的电影

如果制片方没划出红线,我们再晚点看到的闪灵未必是今天这个样子。

对这部电影,老金长久不衰的恨意让我着实不懂。毕竟他的作品遭到更大幅度魔改的多了去了。

一是老库口无遮拦,觉得书里有些文字炫技是老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其实很有文学性。

二是老库说过,原著最弱的部分就是结局,不改不行。结局有一段,杰克短暂摆脱恶灵的控制, 表达了刻骨铭心的父爱。

或许在金的潜意识里,这一段是他与自己父亲的和解?而老库却将这一丝火花无情掐灭,叫杰克不整死儿子不回头,才让老金无法接受?

老金的原著的问题是讲得太满。库布里克则留白太多,唯恐你一遍看明白。

豆瓣的各种高亮实不靠谱。我摘几点简单解释下:

  • 酒店是真有鬼还是杰克的臆想?

是实实在在有恶灵。但老库存心在前半部让观众觉得是杰克陷入幽闭症疯了。

一种与生俱来的灵力,可以心灵感应乃至通灵。除了杰克的儿子丹尼,酒店的黑人厨师也有较强的天赋。

所以酒店恶灵最大目标是丹尼,杰克只是工具人。

  • 把丹尼引向237房间的球是从哪滚来的?

电影原本的最后一幕,聘用杰克的酒店经理来看望劫后余生的母子,手里攥着这个球。暗示他和恶灵是一伙的。

这个情节上映时被删去。

  • 杰克发狂后,温迪逃跑时撞到的那些鬼是什么情况?

不管在原著还是在电影初剪中,杰克都在地下室的故纸堆里找到了剪报簿。

剪报簿是剧情的关键。上面刊登了酒店自落成以来数十年的黑历史,包括腐尸女人、狗熊男、酒保诸人的来历。

大多是在酒店里纵欲过度或黑帮仇杀的死者。后来被老库以片长为由减去。

  • 网络流传的西部拓荒咒怨、印第安人诅咒、登月影射是怎么回事?

老库故意透漏一些模糊信息以增强片子的诡异氛围。后来被过度引申,以讹传讹。

剧组曾有良知人士提醒背景要素您咔嚓得有点多。老库说:“反正是鬼片,讲那么明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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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罗梅罗和老金迎来了首次合作。

两人差不多算同代人。Creepshow是他俩青少年时代流行的低俗刊物,刊登各种吓唬人的鬼闻怪谈。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部由情怀而起的剧集一直以漫画形式串场。

作为一部恐怖娱乐秀,怎么吓人怎么作呕怎么整蛊怎么来。

由5个荒诞不经的独立故事组成,包括幽灵、怪物、变异、虫灾、复仇索命等等。

第2个故事《乔迪的孤独死亡》由老金本人出演。

老金演一个被太空植物寄生的农夫

老金演一个被太空植物寄生的农夫

5年后的鬼作秀2,因为预算问题把5个故事砍成了3个。

第2个故事《木筏》里的漂浮物是老金创造的最诡异最无解的怪形之一。

无由来无目的,如一大片原油浮在水面,融化掉每个触碰到它的生灵的骨肉。

从鬼作秀3开始,老金就不再直接参与了。

直到2019年鬼作秀重启。2020年的鬼作秀动画特辑(Creepshow Animated Special)里,选取了老金一个脊背发凉的故事《适者生存》。

一个人因沉船流落到荒岛上,为了充饥,他不得不每天吃掉自己一点。

它和《木筏》的中文版都收录在精选集《故事贩卖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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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鲨之后最成功的“动物如怪物”电影。

一位主妇去修车,遭遇杀人疯狗的袭击。对峙一番后,主妇为保护困在后座的小孩奋力打死疯狗。

来源于斯蒂芬·金一段亲身经历。

他当时骑摩托旅行,中途进到一个院子找机械师修理,一条大狗嗥叫着向他扑来。

千钧一发时,修车工挥动扳手,把狗赶开了。

金久久无法忘却那冷汗直冒的感觉。

本片的动物化妆十分出色。当血了呼啦的疯狗出现时,弹幕里清一色“心疼狗狗”。

其实镜头是由四只受过训练的狗、专门制作的机械木偶和穿着圣伯纳犬服装的特技演员分摊的,真实的狗狗没受什么罪。

CUJO从此变成了恶犬的代名词。

这个故事有着老金的经典套路:紧张的家庭关系伴随着突如其来的厄运。

也是第一部以主妇为主角的金氏电影。

有人解读出了女权意味,女主经历失败婚姻,在没有男人的情况下展现对孩子的爱和保护。

问题在于,失败的导火索可是女主的出轨。

原著被电影改掉的几个细节颇值得玩味。

先是女主出轨的缘由,并非丈夫有什么劣迹,对象也非高帅富。仅仅是女主觉得自己老了,找了个浪迹四海的路人鲜肉寻求安慰。

女主和孩子失踪后,丈夫和警察首先怀疑情夫报复,浪费了调查时间。

结局更不是电影演的大团圆。孩子由于关在车里太久,脱水死去。

女主一时崩溃,咬伤了前来收敛遗体的护工和警察,形同狂犬。

家庭的崩坏是毫无征兆的,正如染上狂犬症的狗是偶然被蝙蝠咬伤的。生活处处有飞来横祸。

重要是我们如何面对。这是斯蒂芬金式的惊悚的高明之处。

原著20年前引进国内叫《厄兆》,一直未曾再版。市面上居然还有少量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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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公认为斯蒂芬·金最具古典悲剧气息的作品之一。

1939年,希特勒已从一文不名贵升德国总理,尚未露出侵略的獠牙。一个木匠看出他的魔头本质,于是在他重回发迹的啤酒馆之际安置了定时炸弹。

由于希特勒提前离开,功亏一篑。木匠在边境被捕,百般拷打后发现无人主使,处决于集中营。

很难说斯蒂芬金有没从这段历史得到启发。

在他成长的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政治暴力层出不穷。老金对孤狼枪手这个时代产物充满着迷。

书里的男主堪称老金笔下最热血、最富于牺牲精神的形象之一。

从一开章,他就历经了人世间种种苦难。肉体的,精神的。

被车祸抢走了五年光阴,连带爱情、事业、人生都被抢走。

从天而降的超能力,证实为残酷老天的又一桩诅咒。

尽管如此,他也从没放弃对生活的热爱与对世界的责任感,直到尽头。

执导改编电影的又是个大导演——大卫·柯南伯格(变蝇人、录像带谋杀案)。

在他看来,这是一本以超自然力量为主题的当代悬疑小说。

他那生物学般的冷酷叙事风格有所收敛,连感官冲击的镜头也没几个。

整体拍得中规中矩,波澜不惊。

克里斯托弗·沃肯的表演带有一种脆弱的迷离气质。

老金曾突发奇想,让喜剧演员演悲剧英雄。推荐过比尔·墨瑞(捉鬼敢死队、迷失东京),没有成功。

无法想象他演是什么样子

无法想象他演是什么样子

在这部电影后,斯蒂芬金的作品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影厂归入B级片。预算紧巴巴,质量撞大运。

小说初引进时叫《死亡区域》,重新出版改名《约翰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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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都会反复写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本书的背景设定在1978年,却充满了对50年代摇滚乐和汽车文化的怀旧之情。

它的题材体现了金把平凡事物变成可怕的威胁的能力。

有人说,这是对飞车党犯罪和美国消费主义的讽刺。

大部分篇幅通过男主基友的第一人称进行转述,用了大量俚语和粗口,风格俏皮。没有老金其他作品里要命的碎片化叙事,算比较好读的。

书拍成电影的速度比飙车还快。

约翰·卡彭特(月光光心慌慌、纽约大逃亡)扛着爆米花和炸药包赶来了,咣咣一通改编。

他后来承认剪错了关键背景故事。

原书特有的美式小镇和高中的风情画描述,被他随手摒弃,照着人车畸恋的路子猛打方向。

原著暗示说,车子是被前车主附身才鬼气森森的。

卡彭特则把这辆鬼车设定为天生蛊惑、占有欲强的钢铁女魅,一代又一代车主为她沦陷,死了都要爱。

要车还是要女孩?男孩才会做选择,做选择的也只会是男孩。

一定程度上,本片宣告了荷尔蒙爆棚的八零年代的到来。

年过中旬的嬉皮士一代退出了老金的主角序列,青少年站上舞台的中央。

青春的彷徨、家庭的桎梏、童年的纯真,贯穿了那十年的金氏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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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老金之前,关于邪恶儿童的题材就有《魔童村》、《罗斯玛丽的婴儿》和《凶兆》一长串。

各种邪灵附体,全特么撒旦转世。

老金的本事不在题材和设定创新,而在于旧瓶装新酒和风格化描述。

老金不反宗教,反的是狂热:一旦你被狂热所主导,那么你信奉上帝还是恶魔都没有区别。

创作灵感来源于他驾车穿过堪萨斯州的玉米地,进入一个空落落的小镇。

他突然想到,如果这里没有成人监管呢?

原著是杂志登载的短篇小说,后来收进《守夜》。

导演面临着必须扩成电影长度的任务,除了魔改别无他法。

影片在爱荷华州拍摄。导演没有遵循原著疑云重重、顺藤摸瓜的节奏,开篇就见血,安排了一场屠杀。

先知艾萨克书里本是个打酱油的,被电影抬上大反派咖位。

找来一位患先天营养不良、23岁看着像12岁的特型演员演绎,邪气逼人。

老金谈起该片从无好语。平心而论,拍成这录像厅级的德性他也有责任。

130万美元的预算,大部分被他以版权费的名义拿走,只给导演留下8万的拍摄预算。

片子全凭悬疑和猎奇撑着。就这竟然请来了琳达·汉密尔顿主演(幸亏开拍时终结者还没上映,否则请不动)。

女主的本来下场,是和原著一样,双眼被挖,作为祭品钉死在玉米地里。

制片方进行干预,于是改成夫妇俩双双把家还(老娘连T800都能干倒,何况一帮小崽)。

最要命的是关底boss,从惊悚片直接蜕变灵异片。

机械降神并非剧组的原创,原著的处理就相当之谜。

挖坑填不上,克苏鲁来凑。老金描写的遮天蔽日的巨型邪神实在难以花点小钱呈现,于是安排了可笑的土遁方式。

为了票房,制片方在编剧里悄悄加入金的大名。拿人手短,老金也不好过多纠结。

上映后进账1400万美元,成为小成本的邪典典范。

1992年的续集,与老金毫无关系。1995、1996、1998、1999、2001,片方放飞自我,一部接一部。

2011和2018又秽土转生,成为和鬼娃回魂、13号星期五一类齐名的血浆电影系列。

也是斯蒂芬·金名下最长盛的IP,到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部的地步。

据说今年还会有一部,有人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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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充满冷战的时代氛围。据当时媒体披露,美苏两国都进行过人体异能实验。

斯蒂芬·金得到启发,以自己的小女儿为原型,创造了一个幼童版的《超体》:

秘密部门“商店”追捕一对因实验而获得超能力的父女(小女孩的能力类似魔女嘉莉,俨然一位丐版黑凤凰。老金在搞设定方面还是拿来主义啊)。

剧情堪称政府阴谋类型的公式模板,逃亡-回忆-被捕-反杀-曝光

还有些黑色幽默成分。“商店”表面是强大的特工组织,其实也是行事无能、官僚盛行的政府机构。

电影改编一波三折,最初买下版权的是黛安娜王妃的男友,他死于那场震惊全球的车祸。

接手的制片方考虑过卡彭特再次出马,因为《怪形》票房不利而出局。

最后落到马克·L·莱斯特头上。此君专拍B级动作片,此前最出名的作品是极度暴力的学校风云(王晶的百变星君借鉴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本片为美国甜心德鲁·巴里摩尔第一次担纲主角,彼时不到十岁。

除此之外电影就没多少亮点可聊了。

筹备异常仓促。马丁·辛临时出演一个反派,台词都是从别的演员那抓来的。

本来父女情深应该催泪一把。可惜大卫·凯斯仅是男主的第14号候选人,总感觉和小德鲁有点不来电。

按今天的眼光看,整部电影像一集拉长的X档案。

节奏紧凑但平平无奇,决战场面尬得抠脚。

导演啊,你在一年后拍的魔鬼司令里让州长千人斩万人敌的那股气势呢?

结局方面,原著与电影有所不同。政府隐瞒了“商店”被摧毁的真相,继续动用国家力量猎捕小女孩。

全书在小女孩为揭露他们走入报社的一刻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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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影史上最恐怖的狗后,老金又开始打猫的主意,编剧了这部都市怪谈类电影。

由一只流浪猫引出三段离奇的小故事:

逼人戒烟的戒烟公司,逼人跳楼的黑帮情杀,吸人精气的住家妖怪。

想起大话西游的黑山老妖

想起大话西游的黑山老妖

第一个故事的文本出自老金的《守夜》。这部短篇集里的二十个故事,有十个陆续实现了影视化。

原著里恐吓戒烟的电击道具本来是兔子。电影里就势换成猫,好让它出场。

本来第三个故事要拍《有时它们会回来》,后来改成了德鲁·巴里摩尔在猫咪保护下与精怪斗智斗勇。

德鲁的造型比凶火时好看了许多

德鲁的造型比凶火时好看了许多

全片堪称温情的恐怖,带有几分童话色彩,适合阖家挑一个节假日放松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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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笔下的孩子,你永远不能小觑。特别是坐轮椅的。

小镇总是浑浑噩噩的,异乡人多是居心叵测的。

大人永远那么蠢头蠢脑,只会说:“不许撒谎”“我不信”“该睡觉了”。

你只能从小伙伴那里寻找盟友。

原著《狼人的轮回》从未引进国内。老金在其中流露的理念是,人有时会“会沿着进化之路大踏步后退”。

改编成电影,尽管导演有意模仿热门儿童片《七宝奇谋》,尽管村民们在教堂集体变成狼人的场面有点感觉,尽管片子的音乐不错。

但低劣的特效化妆、沉闷冗长的铺垫、形同儿戏的动作场面,还是把这部电影揉杂成了撒冷镇与后窗的劣质混合。

本片票房惨败后,老金获得了一项特权,那就是对制片人肆无忌惮篡改原著的一票否决。

他渐渐摸清好莱坞的门道了,金氏电影迎来翻身的曙光。

随着斯蒂芬·金声望日隆,身边围着一圈阿谀奉承之辈。他们撺掇老金说,与其看着好莱坞蠢货糟践您的大作,干嘛不自己导呢?

老金被说动了。他决定亲自执导一部科幻片,照着终结者的路子,把机器恐怖发挥到极致。

剧情为:一颗彗星把外星尘埃洒向地球,地上的机器有了杀人倾向。

他请来与汤姆·克鲁斯、西恩·潘、小罗伯特·唐尼同为“烂仔帮”偶像一代的新星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主演。

摇滚乐队AC/DC作曲。后者冲着面子,慷慨给了三首歌的版权,其中“WHO MADE WHO”成了名曲。

可惜行程冲突,乐队没能在片中客串。

内心里,老金暗暗和另一个斯蒂文较劲。

本作的比较对象就是斯皮尔伯格的处女作《决斗》。

都是斯字辈,当年他斯某人能用30万美金的成本赢回500万的票房。我几百万的预算赚到几千万不是问题。

像新手导演一样,老金的疯狂点子层出不穷,全然不顾技术上能否实现。

隔行如隔山。他既不擅长和演员工会打交道,也不懂控制进度和预算。

无人卡车爆杀书里面读着恐怖。视觉上却是另一种效果,和有人故意驾车撞人毫无区别。

好奇给漫威版权费了吗?

好奇给漫威版权费了吗?

影片上映后,没有赢家。

制片人血本无归,几乎破产。老金荣获最差导演奖,首秀即退役。

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拿到了金酸梅。

以后人们再谈论他时,只会记得他是马丁·辛的儿子,查理·辛的亲兄弟,黛米·摩尔的前任,汤姆·克鲁斯的铁哥们。

但老金用不着沮丧。这一年,他迎来了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一个读老金懂老金尊重老金并且拥有顶级才华的导演——罗伯·莱纳。

一首五十年代的怀旧诗。

一曲追忆纯真的童谣歌。

一篇雕刻时光的抒情散文。

小时候,金去住在铁路附近的朋友家玩,回来时脸色苍白如床单。当晚,他一句话没说。

他完全不记得那天为什么这么早回来,为什么一个人回来,朋友的母亲又是怎么对他喊快跑的。

后来得知,他的朋友被火车撞了,人们捡到了一些身体碎片。

老金依然没有寻回那天的记忆,但他写出了中篇小说《尸体》。

这是一部一气呵成的经典之作,没有超自然的奥秘,没有惊心动魄的冒险和死亡。

有的是成长、怀念和淡淡的感伤。

有哪个孩子没想过,我为什么被生下来?有人爱过我吗?活着是为什么?

一段寻找尸体的结伴之行,也是一段寻找存在意义的心灵旅程。

80年代初的罗伯·莱纳,刚从演员转行成导演,拍了《摇滚万岁》。

他看过魔女嘉莉和闪灵,听到金说创作是“为了爱而不是钱”,意识到金超脱了畅销书作家的范畴。

当他读过《尸体》后,对那种被家人、周遭无视和疏远的感觉心有戚戚。

像无数读者一样,莱纳也有自己的心结。

将这本书搬上银幕的内在动力之一,就是要证明他不仅仅是大导演卡尔·莱纳的儿子。

在尚未找到发行方的情况下,莱纳毅然开拍。

没有大腕加盟,不需要特效。

莱纳只给画面加了滤镜,好让场景都处于阴天,仿佛我们全被困在童年里。

富有磁性和乡愁的旁白娓娓道来,这种手法后来被肖申克的救赎所袭承。

它吟唱了一首充满孩子视角的危险的田园牧歌:

被狗追,被恶霸欺负,躲避火车,被水蛭吸血,夜宿树林,持枪站岗。

就好像在举行笼罩在忧郁中的成人仪式。

若隐若现的希望之乡,消逝的时光。

童年终将化作你再也无法返回的灵魂家园。

月有阴晴时,人无再少年。

在少年时期陪伴你的朋友也许终会走散,但你清楚他们是你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本片获得了5000万票房。当斯蒂芬·金看完首映,他站起来说要出去一分钟。

十五分钟后,老金眼泛泪光回来了,说这是自己写过最好的作品。

主演的四个小演员,亦如书中人物,成为了哥们。

拍摄间歇,他们把片场当作夏令营,形影不离。

泡吧、飘流、徒步、赶集。有一个甚至失去了童贞。

再后来,他们走上了各自的人生轨迹。

演作家的威尔·惠顿,出演了《星际迷航》,抗争过抑郁症,最后变成生活大爆炸里谢耳朵的一生之敌。

演少年老成的克里斯的瑞凡·菲尼克斯,有着老金笔下男主也弗如的人生。

他生在一个宗教狂热的家庭,历经一个破碎的童年。

童星出道后,他被比作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是小李子的昨日偶像。

拍伴我同行期间,他接触了毒品。

拿下威尼斯影帝的那一年,他因吸食过量猝死于约翰尼·德普的夜店门口。

他的弟弟华金·菲尼克斯,在凭《小丑》摘得奥斯卡影帝的颁奖礼上,引用了哥哥17岁时写的歌词来缅怀:

原著《尸体》收录在《四季奇谭》里。再版时,直接被大陆出版商以其中最知名的《肖申克的救赎》命名整个合集。由此,《四季奇谭》内地版已绝版,仅台版按原名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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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人问,这不是跑男吗?

没错,它算得上跑男的鼻祖,元祖级真人秀。只不过它争的不是名牌,不是输赢,而是生死。

老金在出版时用了化名。事实上小说完成时间比魔女嘉莉早的多。

金当时默默无闻,仅用时一周就写完了这个中篇。以至于制片人在买下版权时全然不知这是金的作品。

正因如此,本片遭到魔改,变成一部彻头彻尾的动作片,找不到一点斯蒂芬·金的影子。

施瓦辛格领衔男一号,大概是唯一一次州长和老金共同出现在演职表内。

州长饰演一个不愿执行屠杀命令的飞行员,像古罗马角斗士一样被丢进闯关节目里的竞技场。

暗箱操作,恶意剪辑,捧一踩一,水军控评,充满了对真人秀火爆的神级预言。

虽然剧情无限放飞,立意倒没太背离原著。

面包与马戏,带给你稳定。媒体的功能在于造神。娱乐至死是统治集团赐予民众的麻醉品。

可能太过超脱时代,再加上拍摄中途预算不断超支,还换过导演,导致票房一般。

不过有一个人肯定是该片的铁粉,他叫小岛秀夫。

在MGS3食蛇者中从起名方式到造型批量借鉴了片中反派。

“我能看到那个墓地,能听到那可怕的声音,能闻到那难闻的气味。”

这是斯蒂芬·金版本的猴爪,是老金自评写过的最吓人的书。

在他位于缅因州的家附近有一条公路,卡车川流不息。

有一次他为了拦住往那边疯跑的小孩,不得不把小孩推倒。

他还记得,社区的一堵墙后面有条小道,通往树林里的宠物墓地。

那里埋着狗、鸟、山羊,以及斯蒂芬·金小女儿最宠爱,却丧生轮下的家猫。

读过《宠物公墓》小说的人都知道,这就是故事的开端。

由于情节太黑暗,太致郁,他一度考虑该不该出版。他的妻子读了后,让他忘掉这个故事。

但由于和出版商的合同纠纷,书还是付印了。

这种对“丧亲之痛”的超自然再现,理所当然引起了社会争议。

小说不长,几乎没有欢乐的时刻,只有悲伤,不同等级的悲伤。

惆怅的悲伤、绵延的悲伤、切肤的悲伤、丧失感觉的悲伤和不欲往生的悲伤。

不知多少人在夜深人静时,读到书里父亲抚摸腐烂的孩子的场景时,会联想起人生中最苦痛的经历。

老金认为写过最不安的句子,要数男主邻居说过的话:“有时候,死掉更好些。”

但老金不希望读者沉浸在黑暗的情绪中不可自拔。

他但愿人们能学会应对悲伤与死亡,因为这是生活和宇宙法则赋予人生,迟早必修的最后一课。

出卖电影版权时,老金仅要价1000美金,附加条件是他本人出镜。

导演玛丽·兰伯特过去为麦当娜拍MTV,后来拍了魔界奇谭。

电影基本再现了原著的主要情节。但这书其实不好拍,铺垫非常多。

大量微妙的情感与交织的细节,汇成一股宿命般的力量将一家人推上了不归路。电影很难表现出这种层次感。

尽管如此,改编电影仍开了不少先河:

第一部由女性执导的金氏电影。第一部把斯蒂芬·金的名字加在标题上的电影。第一部完全在缅因州拍摄的电影。

票房大获成功,派拉蒙赶紧把续集提上日程。老金不打算给剧本。没关系,找写手拼凑一个。

3年后,宠物坟场2上线。前作的神秘主义倾向消逝殆尽,沦为了廉价的黑色喜剧。

片子由终结者2里演少年救世主的爱德华·福隆主演。

他在豆蔻年华时的盛世美颜,是这部狗尾续貂之作留给影迷唯一的美好回忆。

2019年,派拉蒙在30周年之际再度翻拍本片。新版与其说是金氏电影,不如说更靠拢温子仁的招魂宇宙。

镜头语言的重心,从殇逝的氛围转到了非要吓到你的惊乍上,坟场归来的女儿化身安娜·贝尓式的猛鬼。

结局嘛,一家人当然要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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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灵之后最成功的金氏恐怖电影。

一座叫德里的平凡小镇,每隔27年,就会发生孩子失踪案。有孩子说,他看到了怪物。

大人们回答说,那是你的幻觉,还有,不要出门。

原著《死光》,被大量书评列为与《末日逼近》并称的老金的两大巅峰之作。

老金自我评价说,这是他写书生涯前12年的两大主题:孩子与怪物的“盖棺定论”。

在这之后,老金转向写“内心的怪物”,从成年人视角讲述自己的故事。

为写好《死光》,老金特地举家从缅因州的首府搬回了小镇(这个城镇后来发展为金多部电影的取景基地)。

因为那里是“工人阶级城镇”。只有在那里才能写出德里的味道,这是更大的城市所不能提供的。

在镇里,老金听到一个传说。

城镇的地表之下有数英里长的下水道,建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属于废弃的市政公共建设。

当地人绘声绘色说,春季涨潮的时候,可以划一艘独木舟横穿地下城市。

疑,对它的想象衍变成怪物的栖息巢穴。

长大后的主人公们发起远征,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恐惧。

这本书集结了那个年代所有的经典童年怪兽:吸血鬼、狼人、僵尸、父母。

还有金的社会执着:成年、虐待儿童、校园暴力、摩尼教的善恶观,以及特写的美国。

小说最令人揪心之处在于人心的冷漠。

其实德里的父母们全知道怪物的存在,也知道孩子将面对什么,正如他们小时候面对过一样。

他们只是视而不见,关住自家的孩子,指望别人家孩子当替死鬼,熬过这个轮回周期。

在斯蒂芬·金看来,父母从来解决不了孩子的问题,孩子必须自己来克服人生。

一开始,电视台计划改编成7小时的迷你剧,由罗梅罗执导。

考虑到撒冷镇的前车之鉴,金在看过剧本后予以了抵制。

电影放映,吓坏了一代美国人。

金后来在电视访谈中说,小丑的灵感来自于他在飞机旅行中看到的麦当劳叔叔(金拱门:我怎么得罪你了)。

如果说小丑恐惧不能算金的发明的话,他也成功让红发小丑在流行文化中种下了梦魇:

苍白的脸,扭曲的面容和血红色的嘴唇。

怪物的本质,我第一次读也和很多人一样失望,又是一场斯蒂芬·金式的虎头蛇尾。

从克苏鲁神话嫁接了个东西,一旦玩弄不了人心就被揍得鬼哭狼嚎(虽然得到其他高纬生命的帮助)。

老金解释说,从童年到成年仿佛一场旅程。

沿途的每一座桥下都潜伏着“丑怪”,等着窜出来把过桥的人拉下水。

蜘蛛样子很丑,你恐惧的根源在于不知它会窜出。当你能看清恐惧之物的面貌时,它也就无所恐惧,你也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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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女转版一千零一夜。起源于一名女巫企图烹制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不得不讲三个骇人听闻的故事来拖延时间。

影片结尾小男孩成功脱逃

影片结尾小男孩成功脱逃

由于同样是一部三段式恐怖电影,同样打着罗梅罗和斯蒂芬·金的招牌,所以在影迷心目中,它才是顺理成章的鬼作秀3。

实际上,剧本确是老金为中途搁置的鬼作秀3量身准备的。

被制片人从故纸堆里翻出来,在纽约一个旧校舍以低成本布景拍摄。

这片子还是朱丽安·摩尔的银幕首秀,她演了一个小角色。

总的来说,剧中的罗梅罗致敬元素更多。

第1个故事改编自阿瑟·柯南道尔的木乃伊惊悚小说,第3个故事取材于日本雪女的民间传说。

和老金发生直接关联的又是第2个故事,根据的是他1977年发表的短篇《地狱灵猫》。

故事讲述一个富商雇佣一名杀手来杀死一只灵异的黑猫,结果反被猫杀。

原著堪称十大酷刑版的爱伦·坡《黑猫》。

当读到猫爪对无力反抗的杀手施以让司马迁愤而写出千古绝唱的酷刑的时候,我感受到了蛋蛋的忧桑。

由于上大学时需要用钱,斯蒂芬·金曾在一家制衣厂打工。他的任务之一是定期清理地下室。

金后来发誓说,在里面他看到了“和狗一样大的老鼠”。

1970年,他把这个点子写成短篇小说《夜班》。卖给杂志社,赚了200美元。

讲的是纯纯的血汗工厂见闻。

一群工人在工头的强迫下去清理一个鼠灾横行、遍布死亡的地下室。

20年后,改编电影在缅因州开拍。

充分利用当地从维多利亚时代留下的工业遗迹。包括废弃的自来水厂和纺纱厂,以及附近的墓地。

这是最无产阶级的金氏电影,充满了狄更斯式的脏乱和反工业情结。

还增加了流行的环保元素。作为惊悚怪物片却很平庸。

和书里不同,boss不是无腿鼠王,而是一只巨大的蝙蝠,因为泄漏到河里的毒素变异了。

原著要直白、压抑得多。

场景从没离开过暗无天日、机器轰鸣的厂房,读者几近能嗅到那股扑面的潮湿与闷热。

情节按工期的天数推进。每多干一天,他们就离开膛破肚的死亡线更近一步。

到最后,连笃信效率就是生命的工头也感知到了。但谁也没法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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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自己都记不起第一次办签售会是哪一天了。

他只记得那是在缅因州一家死气沉沉的小书店里。统共来了5个读者,3个是他的大学同学。

对大多数作家来说,读者是他们写作的全部动力,也是他们最大的压力源泉。

出版小说就像把汽油交给纵火犯,任由粉丝来审判、定罪、量刑。

二者的关系,老金比作威尼斯商人,粉丝迟早来要求属于自己的一磅肉。

为此,他又写了一本以作家为主角的书——《头号书迷》。

作者总是通过内心汲取灵感。除了自身和编辑,他们最熟悉、最常思考的要属读者了。

偷窥、跟踪、骚扰、绑架、禁室,书中的护士安妮将私生饭演绎到了极致。

“谋杀是粉丝对偶像的终极拥有。”

许多读过这本书的人说,他们想到了约翰·列侬。

本书是实验性质的,以至于老金曾考虑化名出版。但它包含着一些金的常见元素。

预示厄运的雪、偏远的缅因州、车祸和幽闭恐惧。

还有一种说法,安妮象征着金的毒瘾。粉丝和瘾君子一样永远不知足。

金本来把这本书视为禁脔,不想交给电影业糟蹋。

除非这个人是导过《伴我同行》的莱纳。

莱纳想当制片,因为他从没拍过惊悚片。但他选定的导演一读到安妮把作家的腿砍断的情节,全打了退堂鼓。

为了不辜负金的信任,他大量研究希区柯克的作品。

好莱坞的许多女星想演安妮,任谁都能看出这是冲奖的天赐良机。

最后敲定的凯西·贝茨一直在纽约演话剧,接到电影邀请一脸懵逼。

莱纳看中她身上有一种天真而又原始的气质,完美符合一个独自现身于暴风雪中的不知名的女人。

贝茨看过书后,认定安妮小时候遭遇过父亲猥亵。

那个时代你能想到的男星名字,威廉·赫特、迈克尔·道格拉斯,哈里森·福特、达斯汀·霍夫曼、阿尔·帕西诺、罗伯特·德尼罗……莱纳都打过电话。

谁也不想接一个整部戏瘫在床上的角色,还被女人摆布。

有人建议找名气小的。莱纳回答,与安妮相反,男主必须找有名的,才能呈现虎落平阳之感。

终于找到了詹姆斯·肯恩。

教父里的柯里昂长子,风光不再,身陷吸毒丑闻。

有人觉得他外形太粗犷,不像知识分子。但已经没有其他人选。

肯恩提供了莱纳想要的“二人对手戏”,诠释了一个刚强有力又时过境迁的雄性象征。

莱纳拍惯了《当哈利遇到莎莉》那样的爱情电影。最后搏斗的那场戏,安妮死在了偶像的身上。

莱纳感慨说,这就是一个扭曲的爱情故事,至死不分离。

如预料一样,贝茨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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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早的超能力美剧,网上资源极其难找。

剧情相当于老年版的凶火,加上些许的本杰明·巴顿元素(越活越年轻)。

用老金的话讲,它是“没有精神错乱的双峰”。

前五集剧本由老金亲自撰写,本想写成一部开放式的剧集。

可惜收视不高。到第七集终于被匆匆腰斩收尾。

制片人劳伦提斯在历经火魔战车的失败后,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采用电视电影的方式推出本片。

像很多早期卖出版权的作品一样,金对成片失去控制,仅仅挂个名。

因而本片籍籍无名。直到后来,它被美国金迷视为最被忽视的老金改编作品之一。

导演说:“一部好的恐怖电影就是要颠覆我们认为安全的东西。”

而我看到的却是,一部烂片就是要颠覆我们觉得“你总不会更烂吧”的认知。

制作廉价,结构松散。配角演员表演业余,刀架脖子依旧保持面瘫本色。

它能得到正面评价的唯一原因,抓破头皮只能想到一点:原著真的很不错。

原著名气不大,却是氛围营造最出色、代入感最强的斯蒂芬·金中短篇之一。

讲诉一名高中老师,惊恐地发现很多年前杀害他哥哥、死于警方缉捕的街头混混来班上念书了。

通篇疑云重重。那种封闭在记忆深处的恐惧与憎恨不断破笼而出的感觉身临其境。

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直到最不能失去的人。

从隐忍、震惊,到哀恸、愤怒,最后是期盼已久的爆发。

可惜结局又是挖坑不好好填。

降魔复仇很突兀,前文毫无伏笔。恶鬼从地狱归来就为了害死他们在世时害死的好人的弟弟也丝毫说不通。

不得不怀疑原著是不是因为杂志版面装不下了,只得草草结束?

电影平淡如白开水。它最大的恐怖之处,在于1996年居然还出续集。

剧情事实上是对第一部的复制,不死流氓的被害者从哥哥换成了主角的妹妹。

1998年的第三部彻底抹去了金的痕迹。

故事搬到了南极,地狱归来者在研究站大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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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作家出名后,他打瞌睡时写的文字都能卖钱。

原本是金在1975年写的短篇小说,只有区区7页。

改编权几经辗转,最初想拍成用割草机切割妇女的烂俗恐怖片。

后来,出身硅谷的制片人慧眼看到了虚拟现实题材的巨大潜力。

他邀请皮尔斯·布鲁斯南主演。

以500万美元的低廉成本,在全球狂揽2.5亿票房。

影片最早探讨了CGI的可能性,在科幻史上有里程碑意义。

至今还为高分美剧《瑞克和莫蒂》专集致敬。

对老金来说,本片只意味一件事,那就是打官司。

他本人一直坚决否认这是自己的作品,因为故事全变了(说实话,变得更成功了)。

他要求海报撤下自己的名字,新线公司不得不支付250万美元赔偿。

后来,金发现在DVD发行上仍然印着自己,便再次对薄公堂。法庭的判决是,如果不收回包装,一天就得付给老金一万美元。

老金捣鼓的现代聊斋,直接拍成了电视电影。

他创造了一种可幻化为人的怪物叫“梦游鬼”,以人类处女的精气神为食(汗)。

但畏猫入骨,猫之抓痕可置之于死地(瀑布汗)。

老金的本意是写个人鬼情未了的浪漫故事,结果还是搞成了男装画皮的捉妖记。

尤其是演过双峰、东区女巫的梅晨·阿米克,彼时正美艳不可方物。

就是怪物实在不给力,能力时强时弱,战力忽高忽低,遇猫必扑的buff哭笑不得。当爆米花片看都有点闷。

本片最大的后续影响,是将导演米克·加里斯带进了老金的圈子。

他以一丝不苟的两个必须著称(拍摄必须按斯蒂芬·金写的来,好坏必须按斯蒂芬·金说的定)。

其后,他执导了六部金氏电影和剧集。

公平地说,老金在写这部书的时候还没戒掉毒瘾,自己也承认这是一本糟糕的科幻小说,是许多流行题材的大杂烩。

不忍卒读到什么程度,没有一家中文出版社尝试过引进。

就这个颓样,仍有公司买下版权。把它拍成了一部同样粗制滥造的剧集,一部外星人版的撒冷镇。

怎么评价它?没法评价。

提一嘴,片中一个角色由情色女王Traci Lords扮演,她还演过徐克的《黑侠2》。

斯蒂芬·金表示,他认识小说家理查德·法赫曼。两人曾经是同学并多年来一直保持联系。

终于有一天,记者们发现被愚弄了。

这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

这段化名经历给了金灵感。在艰苦的创作中,作家都会捕捉“超我与本我之间的关联”。

萨德形容,就像在寻找一个从未有过的孪生兄弟,触碰“自己意志的实体”。

另外,长期的伏案工作和精神压力,令老金被严重的头痛症所困扰。

他不禁在想,也许真的有一个人格蜷伏在我的潜意识里。

我真的有过一个双胞胎兄弟,只是在娘胎里被我的大脑吸收了。

当我写这些怪力乱神的小说的时候,他被渐渐唤醒。终有一天会降临人间,甚至取代我。

就这样,《黑暗的另一半》呼之欲出。

这部400多页的小说犹如理查德·法赫曼的讣告,不啻于斯蒂芬·金对内心的另一个隐秘自我的传记。

一本讲凶杀无推理的小说。

论内涵,在斯蒂芬·金的书里怕是前20都轮不上。

论情节,它也过于耸人听闻和匪夷所思,实在经不起推敲。

论大众性,他写的纯粹是一个作家的特殊体验,能产生共鸣的人只怕不多。

它却能在1989年的全美畅销书榜上排名第2,风光一时。靠的什么?

我认为是直白、大胆、极富感官冲击力的描写。一次又一次对凶杀现场的事无巨细的还原。

血腥度之浓,刺激性之烈,在素以自然主义手法见长的老金笔下也不多见,简直就像黑暗人格控制他的手在写作一样。

最终章,黑暗人格的实体被麻雀血淋淋啄食殆尽的一长段描述。

活生生就是一个血浆片导演不停挑逗观众G点,用长焦镜头来暴力炫技:看,他肠子没了!

拍成影像,气势反倒弱了许多。

乔治·罗梅罗总算接手了一部90分钟的院线电影,却只能摊手告诉90年代的观众:我已江郎才尽。

拍完不久,他的工作室即告破产,令这部片子被遗忘了两年才得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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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石镇来了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开了家商店。

渐渐的,貌似民风淳朴的小镇,变得戾气四漫,人人仇视,互相攻击。

“魔鬼不能凭空夺走你的灵魂,只能骗你献给他”。

斯蒂芬·金老梗新写,来讽刺八十年代风靡的里根经济学。什么都买,什么都卖,灵魂也有价格。

老金透露,魔鬼商人冈特的原型正是总统里根:上了点年纪,魅力十足,净卖些垃圾货色,看起来却闪亮诱人。

小说出版后热销,两年后搬上银幕。导演请来瑞典人马克斯·冯·叙多夫出演冈特。

他是大师英格玛·伯格曼的御用演员,移居美国演过《万世流芳》和《驱魔人》。

曾扮演耶稣的人现在成了恶魔的化身。他演绎出了一种有教养的邪恶威胁。

对金本人来说,最大遗憾在于太短了。应该拍成四个小时的迷你剧,而不是电影长度。他坚称原著《必需品专卖店》是一本复杂的书。

确实,书里写尽了世情百态。

有比撒冷镇更纷繁复杂的人际网,且没有撒冷镇那种怀古伤世、暗流涌动的调调,反带有几分讽时嘲世和黑色揶揄,像一出漫长的滑稽戏。

另一方面,撒冷镇是通过游子归来的主角的视角来一步步揭开城镇画卷的,要比这本书东一家西一户好读一些。

瑞克和莫蒂也有一集致敬

瑞克和莫蒂也有一集致敬

小说是老金在戒酒和戒毒之后,平生第一次完全清醒状态下写的书。当然,他还没戒烟。

结尾小镇烈焰冲天,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告一段落。

城堡石,这个曾上演过死亡区域、狂犬惊魂、绿魔和黑暗的另一半的怪奇镇子,在美国文学地图上暂时谢幕,转战影视领域名利双收。

伴我同行拍竣后,罗伯·莱纳与朋友成立了城堡石娱乐公司。

起先是一个工作室的规模。

他们作出保证,如果拍老金的书,那么老金对导演,选角,营销和最终剪辑都有发言权。

危情十日、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等经典就在这种模式下应运而生。

金氏电影的黄金时代,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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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本文无利益相关,欢迎值友理性交流,和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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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尸体在下葬半年内被掏出来又埋进去多达11次,只是为了看一看,她是不是和其他尸身一样,按照自然规律在腐坏。这个操作让人觉得恶心又诡异。女孩儿生前做了多少十恶不赦的事情呢,死后还要接受这样严苛的监管。

事实上,女孩儿就是死于这帮挖坟之人手里,死前至少接受了长达10个月的非人折磨。法院最终介入了这件事情,但判定的罪名却是轻飘飘的“疏于照护致死”罪,判入狱6个月,并且是“立刻交保,不必坐牢”。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透露着诡异和难以置信,但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情发生的背景,也许你就明白了大半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巴伐利亚州。这里曾经是欧洲有名的公国,自公元8世纪开始时,巴伐利亚人就一直信仰罗马天主教,并且扛住了600年后的宗教改革,一直把天主教的信仰延续到了今天。尽管它后来由于实力不足被并入了德意志,现在也成为了德国的一部分,但它拥有着自己独立的文化和习俗,居民们也喜欢讲自己的方言,强调自己并不同于其他德国人。


巴伐利亚的小镇上至今仍然保留着众多的天主教堂。其中最著名的维斯教堂,是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具有强烈的洛可可风格。然而好看并不是它受欢迎的全部原因,而是因为一个神迹。1738年,教堂柱子上的木质耶稣像脸上,突然出现了眼泪。稍微理智一点想想,这分明就是使用多年快要被丢弃的木头,偶然被某种水侵蚀而造成的。但这个再正常不过的物理现象,在虔诚的天主教徒眼中,就是一个神迹。他们花了两年的时间为这块神木专门建了一个小教堂,引得奥地利、波西米亚和德国其他地方的信徒纷纷赶过来朝圣,并且来过的人都宣称,这块耶稣像治愈了他们的疾病。

在这样固执而保守的思潮传承下,巴伐利亚很多家庭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我们说到的安娜莉丝,也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之中。还没有开始上学,首先就接受的是天主教义、宗教故事和各种仪式的熏陶。一直到她长成16岁,安娜也生活在这样单纯的环境中。

1978年,安娜突然浑身抽搐,昏倒在地。经过医生诊断,她患有癫痫,并伴有精力不济,情绪低落的问题。医生当时给她开了药,一开始,安娜也非常配合地接受了医生的治疗。治疗期间,安娜的病情断断续续有过好转,两年后,安娜还重新回到学校,并且考上了符兹堡大学。

但安娜的病却并没有彻底根治,反而在每一次重新发作的时候,总是比上一次更严重;她开始出现幻听和幻觉,总感觉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一抬头就能看到满墙的人脸对着自己。这些声音都在对着她说,你会下地狱的,在地狱被炖成汤。


这样一来,安娜就对药物治疗和医生产生了排斥情绪,她觉得药物治疗不了自己的病症,她和医生说,自己已经被恶魔附身了;医生无奈,只能把她的情况告诉父母。安娜的父母也很着急,既然药物不行,那就请求神灵的帮助。病急乱投医嘛,更何况是一家人虔诚信仰的上帝。他们赶紧找了好几个教父,希望他们能够帮助安娜驱除身体里的恶魔,但教父们却不敢擅自行动,因为当时的教会规定,驱魔必须要经过主教的确认和同意才可以。而主教不会随意认定,只能是当被恶魔附身的人显露了全部的症状,主教才会确认。

安娜的病情已经不适合继续待在学校里了,只能停学回家。但她已经开始抵触十字架、教堂等圣物,每次一靠近它们,她就会浑身颤抖,表现出很害怕的样子;在家里的安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喜欢见阳光;对平常喜欢的食物也失去了食欲,反而喜欢吃虫子、蜘蛛。一开始狂躁的时候会撕扯自己的衣服,趴在地板上喝自己的尿液;病情越来越严重的时候,甚至会殴打两个姐姐和父母。暴躁起来的安娜力气还很大,至少需要三个壮年男子才能按住她。稍有一丝清醒的时候,安娜看着自己造成的一切又会觉得痛不欲生,她又会拿刀自残,或者想要撞墙自杀;大部分时候,安娜都会以一些非常扭曲的姿势,趴在地板上、衣柜顶上或者其他让人意想不到的角落。


家人已经被她折磨得胆战心惊的,没有在意安娜短暂的清醒时光是多么的悔恨和痛苦,而把她的自残行为,都归结于是安娜体内的恶魔在作祟。

1975年,天主教总会总算是认定了安娜莉丝是被恶魔附身的,并且派了两位神父在给安娜驱魔。为了记录这一伟大壮举,神父们每次和安娜的接触,都会全程录音,记录下来。每次驱魔仪式都差不多要进行四个小时,两个神父会不停地向安娜体内的恶魔提问,问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来祸害人间,上帝的力量有没有让他们知错,等等。经过两位神父的辨认,安娜体内总共有6位恶魔,他们分别是撒旦路西法,背叛了耶稣的犹大,著名的暴君尼禄,美术落榜而报复社会的希特勒,亚当的儿子该隐和一位因违背了天主教义而被开除的神父佛烈契曼。


驱魔仪式的过程中,安娜都要不停地下跪向上帝忏悔,每次都要跪满600次,然后嘴里说着“请上帝宽恕我”这样的话。但是从录音中听到,大部分时候安娜都是发出吃人猛兽一样低沉而骇人的嘶吼,很多时候甚至盖过了神父的声音。而神父之所以分辨出几种不同的恶魔,是因为安娜会变化语气和神态说话,那些话所有人都听不懂,她看起来也不像是对其他人说,更像是恶魔和恶魔在争吵对话。

每一次结束驱魔,安娜浑身都是大汗淋漓,显得尤为安静。父母感觉到一丝惊喜,认为是上帝的力量开始对安娜体内的恶魔进行进化。于是更加配合。从1975年9月到1976年7月,神父每周都要为安娜驱魔两次,每次都是4个小时,总共进行了67次驱魔仪式。这个过程对于本就虚弱的安娜来说,完全就是痛苦的折磨。


因为每一次安娜在仪式中都有一阵保持着清醒,少数狂躁的时候,她也会被牢牢地绑起来。而每次驱魔都要重重地下跪600次,安娜的膝盖早已经受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持对上帝的诚意,膝盖一直得不到及时治疗。驱魔的后期,安娜的膝盖水肿得十分严重,只能在母亲的搀扶下,勉强完成下跪。从40多卷录音磁带和几百张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娜在整个过程中日渐消瘦,到最后形销骨立,体重只有30公斤,越来越像真正的鬼魂了。

1976年6月30日,神父为安娜做了最后一次驱魔。这一次,也许是驱魔成功了吧,因为安娜永远地安静了下来,再也不会痛苦的嘶吼了。在她短暂的清醒时期,她对神父说,请一定要饶恕我的罪过。而对着母亲痛苦地说,妈妈,我好害怕。


1976年7月1日,帮安娜驱魔的神父主动要政府报告安娜已经去世了的消息。对于驱魔致死这件事,警察机关表示难以置信,他们随即展开了调查。法医给出的结果是,安娜死于饥饿和高烧脱水,因此有关部门起诉了神父和安娜的父母,判定他们对安娜疏于照顾,因为如果她们能够提前至少一周给按照控制体温,并强行喂食的话,安娜有可能不会死。

而针对恶魔附体的说法,德国的法律机构则认为完全是无稽之谈。是年少的安娜在病情和药物的影响下,出现幻觉和幻听的时候,下意识地把它们和自己最熟悉的宗教故事做了结合,实际上安娜就仅仅是换上了因为大脑病变而引发的癫痫,仅此而已。

安娜的惨状并没有引起父母和神父的反思,神父拿出了录音带和照片,辩称是自己的驱魔,才让安娜得以恢复宁静;安娜的母亲也坚称,女儿的牺牲是为了拯救地狱里其他人的灵魂;她的痛苦是伟大的,她的牺牲是值得的,也是伟大的。在教会拥有大量拥护者的时代,安娜的案子想要得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就变得非常艰难。拖了两年之后,法院最终判处神父和安娜的父母六个月监禁,但交足保金之后,当天就可以行动自由。


诡异的是,在安娜案曝光出来之后,教会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竟然撤回了对安娜是被恶魔附身的认定。不过,这一切都不妨碍安娜在众多信众之中引发了争议。一些过分虔诚者认为,安娜已经被驱魔成功了,她敢于用性命和恶魔抗争,值得敬佩;虔诚的教徒们,每年都会来看看安娜,把她的坟墓也当做是朝圣地之一。而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恶魔还在安娜体内,为了验证这一想法,他们先后11次挖开安娜的坟墓,看她有没有像普通人一样腐烂。

为什么要挖开那么多次呢,因为在挖掘坟墓的过程中,众人也拍了照片存证,其中一张照片,赫然就是一只诡异的恶魔之手紧紧按住安娜的棺材的样子。


如今看来,也许这40卷录音带里,记录的从来都不是恶魔的嘶吼,而且一个无助的女孩痛苦的呼救。她渴望被救,但她的宗教信仰又极其虔诚,所以即使被神父如此折磨,她都能坚持10个月之久。从这一点来看,神父不是救人,更像是没有杀人动机的凶手。而希望女儿恢复“正常”的父母,竟然也扮演了帮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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