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鉴定书写时间写的时间差在四个月左右,能鉴定出来是最近写的吗?

借条或有假债务却是真
借条或有假债务却是真
日 15:35:52
中国记协网
】 【】 【】&
日,《南国早报》第16版刊发了《串通他人造假债 “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文,主要内容是:两口子离婚时,男方拿出借款总额共5万多元的三张借条,说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女方一起承担。三名出借人也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还钱。连环官司打到法院,经司法鉴定,三张借条确实是男方所写,但借款时间与借条上的落款时间有差异,短的有四个月,长的有一年。法院最后认定,单凭这些借条,无法证实男方在借条落款的时间向别人借了钱。
记者与通讯员合写的这篇报道,引起了当事人的不满:法院认为借条时间有差异,那是因为欠的是亲戚朋友的钱,当初借钱的时候都用不着借条的,是因为打官司才补的借条,所以这个时间差并不能说明他没有借钱。新闻报道的标题中,怎么能说他“串通他人造假债”呢?欠条有“假”,但债务不假。导语中还说“在司法鉴定下,男方及同盟者的图谋落空了”,而欠钱的事情根本不是“图谋”,报道出来后,女方在一边得意呢。此外,报道中说“面对鉴定结论,陈某等三名原告当庭改口称……”,事实上,借钱给他的三名原告并没有出庭,而是由代理人出庭的,他们怎么会“当庭改口”?另外,上诉的是女方,报道却写成了男方。
对于当事人反映的这些意见,编辑、记者都没法反驳。无奈,只好以编辑、记者的名义在《南国早报》11月13日第16版予以更正:
10月30日本报16版刊登的《串通他人造假债 “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文,标题未能准确概括文章内容,更正为《证据不够充分 债务未获认可》。内文中“在司法鉴定下,男方及同盟者的图谋落空了”一句用词不当,应改为“经过司法鉴定,债主们的请求未得到支持”。“陈某因对共有财产的处理不服,提起上诉”有误,陈某应为李某。“面对鉴定结论,陈某等三名原告当庭改口称”,应为“三名原告的代理人当庭改变陈述”。特此更正。
这篇文章所写的案件是真实存在的,但在几个关键点上出了问题。从标题到内文,需要更正的内容多达五处,“更正”更是长达190多字。这既有记者的原因,也有编辑的原因。记者原稿中有两处差错:把上诉人搞混了,女方错成男方;债务官司的原告未出庭,却说原告“当庭改口”。这是采访不扎实,对案情的理解不透彻导致的。而编辑在提炼导语和制作标题时,加上了个人的主观臆断,影响了新闻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更多阅读:
(责任编辑:作者:罗增壁、陈忠强作者单位:宜州市人民法院笔者曾办理过如下的案例:乙曾借给甲某一万元人民币,甲某给乙写下了“今收到乙人民币一万元,甲某。”的字条。后来当乙向甲索要钱款时,甲却声称从未向乙借过钱。于是乙只好以甲向乙借款不还为由把甲诉至法院。法庭上,甲辩称自己从未向乙借过钱,相反倒是乙曾向他借过一万元人民币,乙还写了欠条,当乙向他还钱时,由于他未随身携带乙写的欠条,就随手写了“今收到乙人民币一万元,甲某”的字条,并交给乙,而现在乙写的欠条已经被销毁。对此,乙向法院说当时就是甲向乙借了一万元人民币,乙并未注意到字条上是“收到”而不是“借到”二字。法院经审理认定乙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甲向乙借款以及他们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驳回了乙的诉讼请求。这个“一字值万金”的案例说明收条与借条的法律意义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就不同了。一、收条、借条和欠条的法律含义收条、借条和欠条虽仅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存在区别,不可混淆。《现代汉语词典》对收条、借条和欠条分别作如下定义:“收”是指“取自己有权取的东西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收据”是指“暂时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把物品或金钱暂时供别人使用”;“借据”是指“借用别人的钱或器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出借人保存”;“借条”是指“便条式的借据”。“欠”是指“借别人的财物等没有还或应当给别人的财产还没有给”;“欠条”是指“欠别人财物所立的字据”。由此可见,收条、借条和欠条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一)收条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有关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部门正式开具的叫做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付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二)借条借条是指借、贷双方根据口头借贷协议在履行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要求对方打张借条。一个“借”字,不但反映出借、贷双方的借出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是会支持借出人诉讼请求的。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借款人、被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借款原因、有无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等。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原因。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关于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次,二者的数额要一致。另外,借款人出具借条时,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在司法实践中,许多人认为借条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笔者认为这一观点的错误的,借条的确反映了一个借款合同的存在,但借条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借款合同出借人对出借义务的履行,着重确认的是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条与借款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款合同关系是出具借条行为的基础关系,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借款合同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借条就是借款合同,则它是书面合同,书面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才能成立,而借条只是借款人单方签字就成立,无需出借人签名。因此,借条不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只是证明口头借款合同的存在,并且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借款协议往往是口头的,并且大多是不计利息的,因此其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借款合同又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出借人交付了款项后合同才能生效。正因为借款合同具有这样的法律特征,当事人之间往往有口头协议之后,由借款人直接出具一张借条作为凭据,而少有订立一个书面借款合同,又因为借条是基于借款协议而产生的,当然具有反映或者说证明借款协议存在的作用。因此,人们容易将两者混淆,认为借条是借款合同。在审理借款纠纷时,如果法官对借条的法律性质作出了错误认定的话,那就有可能对出借人的权利保护相当不利。如果借条是借款合同,那么合同是否履行需要义务履行人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对自己交付借款的义务要负举证责任。而实践中出借人交付借款后一般只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很少再要求对方出具一个收条。笔者认为,出具借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是为设立借款人按约定利息和期限返还本息,而出借人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应注意这里约定的利息和期限是基于借款协议的约定,反映了协议的内容,而不能以此为依据认定该借条就是合同。只要出借人出示的借条是真实有效的,他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中出借款项的义务。(三)欠条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有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即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通常情况下,欠条也往往随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二、收条、借条和欠条的不同法律性质虽然收条、借条和欠条有共同的法律特征,但它们三者具有不同的法律特性,我们要弄清楚收条、借条和欠条三者之间的区别。(一)收条、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欠条则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借债权债务关系是欠条形成的一种原因,但不是欠条形成的唯一原因。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理由否认欠条形成原因的真实性,欠条持有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真实存在。收条则有可能是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取自己有权收取的财产所形成,本身并不表明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只是表明了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有待于对收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收条产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条当然作为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二)收条、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假如借款人用欠条代替借条,是否合适?笔者认为由于借条和欠条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不同,它们的法律效果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权利上主张权利的时间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果借条和欠条都写明了还款期限的, 借条的权利人在期限届满以前是不能向义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而欠条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不受欠条上还款期限的限制,因为这时,借条中还款日期反映了借款合同关系,所以出借人在借款期限内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义务,除非借款人同意,否则就属违约,而欠条是债务人单方向债权人出具的承认债务存在凭证,所以债务人自行订立的还款期限只是其自己向债权人的一种承诺,对债权人并无约束力。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借条和欠条都写明了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然从借款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算,因为债务人的承诺也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果借条和欠条都没有写明了还款期限的,欠条的债权人自然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借条的内容反映了借款合同的内容,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借条的债权人可以随时 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这一点借条与欠条是一致的。在借条和欠条都没有写明了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欠条中“欠”是一种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出具之日就是债权债务形成之时,权利人可随时行使权利,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当知道这是对自己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和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对于没有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果债务人自动履行了义务,那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了。如果债权人如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有权利可以不还,这种不作为就谈不上是对权利人的侵害,只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不立即返还,债权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因此,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但是借款人二十年内没有返还借款,出借人也没有向债款人主张过权利,应当适用最长诉讼时效,即出借人在借条成立时起二十年后再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收条因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不能进一步查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文章出处:宜州市人民法院&【免责声明】: 本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山西太原劳动法律师刘瑞凤(gh_57c)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不六文章网立场
的最新文章
两高法律资讯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否享有一票否决权的问题,实务中争议颇多。有人认为,根据《公司 来源:法务之家《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在返还彩礼诉讼的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彩礼的数量,这往往也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但是,给付彩礼与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在定亲之后,有的男方会去女方家里帮忙,提供劳动,这是否算作彩礼呢?正如前面所说,彩礼是指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案件索引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全民一初字第91号案情简介:原告钟某与被告郭某于2007年案情回顾  王某系某公司职工。日11时45分左右,王某下班行走至某个路口,他人驾驶面包车撞作者:罗增壁、陈忠强作者单位:宜州市人民法院笔者曾办理过如下的案例:乙曾借给甲某一万元人民币,甲某给乙写下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济少民终字第83号案情简介:原、被告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七版
作者:郭奎【案情】王某于日进入某公司工作时填写了入职登记表。9月,对购买非本集体的小产权房法院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案件索引(1)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普法君,我觉得“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父母要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需要给付抚养费给子女,以保障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那么父母要给多少抚养费?法院如何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风险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我们来看一则案例↓↓刘老爷子与老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里有3个孩子。两位老人怕日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我们来看一则案例↓↓孙大妈有5个孩子,但孩子们却只有两个在北京,其余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大妈近来觉得身虽然,因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加班的员工并不在少数。但是,这是一个付出讲求回报值的社会,关于加班与加班工资,相关我们来看一则案例↓↓齐大爷有3个孩子,家里的房子是承租的公房。最近有传闻说这一片要拆迁,于是齐大爷开始盘算,用人单位不协助调查的风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最近就经常有网友来问“我买的期房,还没有交房,可不可以卖呢?”,当然可以!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没有房产证的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典型案例三工作资料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任意开具虚假证明必定反食其果基本案情李先生主张其于2001年入职某艺术用人单位考勤管理不严格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难成立基本案情:施女士于2011年入职某网络公司,担任行政总监。20典型案例三工作资料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任意开具虚假证明必定反食其果基本案情李先生主张其于2001年入职某艺术作者 | 王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中心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智
导读:到法院来打官司除了讲事实和法律,也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如果陷入以下误区,可能会让你事倍功半!
“民以食为天”,有关吃,所有的事儿似乎都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就比如前一段时间连续报道的聊城蔬菜批发市场上的问【核心提示】   马万寿与崇正劳务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法有案例:丙在和前妻离婚后,带着亲生女儿甲和乙结婚,后乙和丙离婚。现乙死亡,甲认为乙和其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了随着中国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科学有效传承财富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作为国际公认通用的财富传承法律工具,家族信托在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项目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资 格3 u7 y0 D; X7 r(1)随着中国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科学有效传承财富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作为国际公认通用的财富传承法律工具,家族信托在1股权激励的商业逻辑第一是凝聚人心。无论是以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向员工授予部分公司股权,利用股权作为桥梁,把公司新人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一、离婚协议核心条款共同财产分割约定:务必将共同财产一一列明,全面详细写明分割条款,切莫使用“共同财产已分割王某买房9年,经过法院三次判决和一次裁定,房屋仍迟迟没有过户。面对判决,房主史某始终不履行,并将涉案房屋偷卖gh_57c山西太原劳动法律师刘瑞凤,擅长领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安排、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人事纠纷、合同纠纷、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热门文章最新文章gh_57c山西太原劳动法律师刘瑞凤,擅长领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安排、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人事纠纷、合同纠纷、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伪造借条怎么鉴定真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